[問題] 前老闆說要告我

作者: Ardis808 (Ardis808)   2020-02-08 14:36:21
是這樣的過年前莫名的被fire
是當天就被fire的那種
一早老闆娘就收回存簿跟印章
連同我做帳的傳票,還有零用金都還她
(我們沒有監視器)
因今天我傳訊息要求老闆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是他卻說要告我沒有歸還零用金
WTF...因為是突然叫我收東西走人
我的東西是在他們看著的情況下收拾
連我的包包都看過沒有公司的東西才走的
現在說什麼要告我沒歸還零用金....
請問各位大大,這有辦法解嗎?
我早就交接給他老婆了
而且公司沒電腦,也是我自己帶筆電去用
離職時還一直跟我確認筆電是不是公司的
這根本就坑人啊!請問各位大大 我該怎麼辦
公司內沒有攝影機
作者: ashleykitty (唉唷 不錯 很屌唷)   2020-02-08 14:47:00
離職都要點收請對方簽名才能自保
作者: Ardis808 (Ardis808)   2020-02-08 15:17:00
老闆娘看著我收拾東西的 同意我走了才走的 如果這樣那每個員工不都虧大了 老是被說侵佔公司東西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2-08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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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khouse (兔兔夫人)   2020-02-08 15:18:00
做會計最重要的是當面點清後簽名,一式兩份各留一份當物證。有無留下當時的line做對話紀錄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作者: ad86315 (J7029)   2020-02-08 15:21:00
社會經驗啊,一切都要留證據自保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20-02-08 15:38:00
你為啥會被火
作者: choucy (choucy 2011)   2020-02-08 15:52:00
你進了一間朋友在的港商公司上班又被fire?
作者: chen5252 (鋒炮炸裂)   2020-02-08 15:52: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別太擔心~
作者: sa87a16   2020-02-08 15:55:00
沒證據就告不成,放心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20-02-08 16:14:00
告就告啊,上法院證明你的清白不好嗎?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20-02-08 16:24:00
給他告阿~沒證據不要在那邊狗吠火車
作者: fishmemory (魚肝油加鈣)   2020-02-08 16:36:00
真的有拿到再說吧,不要被人家恐嚇之後就縮了,雇主就是吃定勞工這種心態才這樣肆無忌憚欺負人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02-08 16:49:00
你也可以收集證據,檢舉一波....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20-02-08 17:05:00
不用放軟啊,換你告他啊,下跪道歉我才撤告,嘻嘻長輩就是欠教訓,年紀大以為自己很會建議還是學點法律吧,人家說告你就嚇死了...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2-08 17:07:00
換妳告對方,非法資遣。勞動事件法上個月剛施行,很需要更多這種惡老闆來當判決例子。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20-02-08 17:11:00
對方態度變好不是因為你身段放軟 只是因為告不成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20-02-08 17:16:00
這種軟趴趴的,不欺負你欺負誰?人善被人欺還有要告人要檢舉人不用在那大小聲,去做就是了...就像要揍一個人,要揍早就一拳揍過去了不會在那邊,我要打你了喔~我要揍你了喔~你們雙方是在扮家家酒嗎...如果原PO出社會有段時間的話,真的要加油了!
作者: Dong522 (dong)   2020-02-08 18:23:00
嚇唬你的爛公司
作者: c663998112   2020-02-08 20:29:00
這種有管現金或印章存摺的在交接時都要紙本寫起來給對方簽收才能保護自己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0-02-08 21:10:00
告也是要對方舉證齁,免緊張啦
作者: aidansky0989 (alta)   2020-02-08 22:21:00
這樣就怕喔
作者: passion6331 (我是小八)   2020-02-08 22:37:00
沒證據只會被檢察官洗臉而已 放心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20-02-08 22:39:00
他不是要證明是你拿走得@@ , 應該不用擔心證明不了 你還可以告他誣告
作者: NaOH268 (在一塊)   2020-02-08 23:41:00
把時間留給未來而不是過去,正確的選擇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2-09 09:25:00
讓他告 然後告他誣告沒發生的事亂告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q910044 (拉鍊拖到皮)   2020-02-09 09:40:00
其實2014年以前台灣大多都這種老闆,去翻舊文就知道好像你領她薪水是欠她的.就算你走了也要羞辱你一頓
作者: freedom80017 (大頭公)   2020-02-09 10:47:00
我回過前老闆:你按鈴當天我就去中X醫法務抓耙子說你跟那些醫生塞紅包,他最後那個月都不跟我說話了w
作者: thenone (地方的公司需要新肝)   2020-02-09 11:22:00
請問2014發生什麼事 讓老闆們改善了?
作者: q910044 (拉鍊拖到皮)   2020-02-09 11:59:00
2014以後就阿伯當選跟貪汙黨不能再貪污了,在這以前惡老闆是仗著能官商勾結惡向膽邊生的.
作者: s212gj (PTT分身就是個黑天鵝)   2020-02-09 18:17:00
沒簽離職單嗎?有的公司都會請相關單位覆核你的清還狀況後蓋章,例如會計部會確認你的錢都還完了,資訊部的確認電腦設備都歸還之類的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0-02-09 18:40:00
感覺就沒制度的公司不要妄想有那種制式的流程
作者: jack852   2020-02-09 21:22:00
蒼木麻衣 你自己不也是軟趴趴 自己看不懂技術員三個字到處亂嗆 還敢出來說人軟趴趴趕快回你的八卦板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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