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與區公所加保

作者: kumoneco (雲喵)   2020-01-14 02:23:20
這個問題可能有一點月經文了
但還是有點不太清楚...
前幾個月只做了三個月就離職的工作
主要是因為跟主管不合,我也一直在猶豫是否要放入我的履歷中
這時候就會衍伸幾個問題:
一、不寫這段經歷:
面試的過程中一定會被問中間的空窗期(半年)在幹嘛
我頂多回答,出國旅遊放長假回來才開始找工作
雖然這樣的回答,感覺會被認為
因為某種原因才導致失業了這麼久還找不到工作
二、寫這段經歷:
會被問為何只做三個月離職,我會說:
工作內容跟當初所談的有落差,所以我做滿三個月就離開了
若再被追問,是什麼樣的落差?我就會說:
因為需要花非常多的時間來回修改報告,我認為我的價值不應該只有在修改報告的事情上
不曉得履歷的呈現方式哪種比較適合呢?
但問題來了,如果選擇一的話,之後要進入新公司的時候要提供離職證明跟健保轉出單
目前我健保有自己去區公所加保
之後要提供的是區公所的轉出單(要先自己去區公所做轉出)
而不是前公司的轉出單對吧?
離職證明的話就比較尷尬了,我是要提供上上一間公司的離職證明還是上一間的?
如果提供上上一間的話,對方投保時會查到上一間公司健保的投保紀錄嗎?
(勞保因各資法無法查)
提供上一間的話,感覺比較保險,如果被問頂多自圓其說一下
以上問題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20-01-14 07:26:00
有些理由你可以採用 原則上他們看不到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20-01-14 07:29:00
修改報告的理由讓人有種你不想處理書面工作的感覺但幾乎每份工作或多或少都要處理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0-01-14 12:29:00
另一面解讀就是你報告沒辦法抓到重點一改再改,扣分項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01-14 12:38:00
不要寫就好,找工作久又不一定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shineshe (咕哩咕哩)   2020-01-14 18:55:00
可寫可不寫,其實就説休息調整自己目標等等之類的還好,如果寫了就説工作內容與面試不一様就好,這樣説我從來沒被追問照樣錄取新工作
作者: kumoneco (雲喵)   2020-01-15 00:21:00
那有人可以回答我關於健保紀錄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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