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這種辭職算自願嗎?

作者: onlyu0402 (我在故我唱)   2020-01-03 22:43:01
各位板大好,
小弟欲向眾前輩請問關於家人遇到的情況,以及分析決策結果,事件簡述如下-
家裡長輩是上固定晚間時段的班,在原公司待了2年多,某天被無老闆預警辭退,表示上
班就到前一天晚上為止,並且不打算支付相關的任何費用。
(小弟有查找到勞基法第16、17條,關於老闆違反預告期間和不給付資遣費的規定)
長輩事後和老闆協商未果,俟其提及將求助勞工局後(此時雙方已完全撕破臉),老闆
才悻悻然改口說不辭退,但家人辭職的心也定了(因為有預感會被老闆惡意調班)。
所以目前小弟想知道的是:
若老闆緊咬著-
“是我想讓你回來上班,你自己不回來的,所以你算自願離職,我不必賠你什麼”,這
樣的說法成立嗎?
由於小弟除了學生時代打過工外,出了社會就是公職到現在,於此板首po替家人詢問。
倘問題尚淺,還煩請板大不吝解惑!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0-01-03 23:09:00
現在不就是你家人要自己提離職了?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20-01-03 23:37:00
是成立啊,我沒有不要你上班,是你自己不想作,而且現在他也還沒真的對你不利益啊,是你心理有想法了,你想走,你要他給你什麼?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0-01-03 23:44:00
資動部都結果論 老闆要這樣惡搞你拿他沒皮條他們只看 你被老闆惡意火掉 成立 處理被惡搞只會被認定你自己想走 老闆沒有實際行為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1-03 23:48:00
為什麼是長輩出面談?法理上你已經輸了,長輩是律師有授權書嗎?另外你可以用已經找到工作作為拒絕回公司的理由強迫進行資遣動作,但,如果不是台北市,自求多福吧!喔…看懂了,長輩是當事人,這就沒關係了剩下就是看你家長輩是不是台北市了…其他縣市…唉
作者: garbage7681 (謎)   2020-01-04 01:33:00
答案是不成立,可以詢問台北市勞工局,老闆先開除員工就要先給資遣費,如果要員工繼續回來上班就契約重簽,兩碼做的事情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20-01-04 09:45:00
先回去拿這段空檔沒班上的薪資,才自提離職走人
作者: kentyeh (kent)   2020-01-04 15:39:00
推樓上作法
作者: onlyu0402 (我在故我唱)   2020-01-04 20:45:00
謝謝各位以上的回應,由於事發地點是功德市…還真擔心
作者: ttalk5566 (高梭)   2020-01-04 21:42:00
加油,多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凡事不要隨便回答承諾,加油
作者: greenseason (綠海兒)   2020-01-04 22:49:00
拍拍,功德市。結案。
作者: goh8029   2020-01-09 16:25:00
如果是老闆或是有決定權的主管,有口頭要資遣就是生效了當然有錄音或資遣單更保險,他想要反悔也要看妳意願想要你回去上班跟這個沒關係,事情都是一步步走的不管甚麼離職都要有離職同意書,在還沒解除雇主關係前,就算你跟他打官司,他還是要付你薪水還有很多詳細的懶打字,打電話問比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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