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工作經驗5年的行銷企劃專員
今年6月面試新公司 新公司 約6年左右
當初面試時薪水開n+3K
後來人資說明試用期n 三個月後n+3K
就職後ㄧ陣子才拿到合約
簽合約時僅有提到試用期薪水為n
試用後薪水面議
之前待的公司屬於較有制度的大公司
薪水都會白紙黑字簽訂薪水
當時有和人資提出為何沒詳細簽訂薪資金額,他回答我通常過了試用期就會達到談定的薪
資
這個月確定通過試用期,人資說會幫我升職等,薪水等發薪日就會知道。
沒想到實際薪資只有n+1k,比當初談定少了2k。我問人資,他回答我確實通過試用期,但
老闆覺得我在公司尚未看到明顯的成績。
這三個月我非常認真工作,並且專案也都有闡明所達到的KPI(也有上呈給老闆),許多
數值確實較去年好很多。
這公司到底能不能繼續待下去?
通過試用期卻沒拿到當初談好的薪資
薪水還比上一份工作少,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