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很崩潰的工作心得~

作者: flyingmoon (路過的塔羅牌)   2019-09-14 02:01:35
不知道這兩年的工作運是不是都走下下籤,
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結果現在看來開出的職缺根本只是為了吸人進去
且聽肥宅大叔娓娓道來。個人過去的經歷主要做計劃為主,
基本上都是在大學工作的,今年八月找到一家高職工作
應徵的名目當然也是某個計畫助理,心想沒做過教育部類的,
應該體驗看看,放棄了當時別的工作選擇機會
也放棄多五千元的薪資,原本想得離家近、歲月靜好的工作卻沒因此到來
人生在這裡有了轉折(聽起來實在是太嚴重的用字)
進去頭一個月,因為還在暑假中,所以沒事做...
當然不是,被當作工友使喚來使喚去,搬書、整理教具室甚麼都來
搞到我以為我是應徵學校工友,可能年紀大了,每天下班回家就是睡死到隔天早上四點多
然後重複整個輪迴
九月將近,學校請得公務員幹事受訓回來
我的噩夢也即將開始
公務員跟我交接了處室內的代課工作,也就是負責要應付成天不知何時會出現
會蜂擁而至的代課需求,也還要求要做其帳務。
不過這一切根本和我原先的計畫無關。而且巧合的是計畫延遲下來,導致薪資都是上文
跟學校先借,直到上周才知道原來是因為經費被砍,等於計劃書要大改。算一算真的通過
也是十月的事了吧
每天做著根本和應聘進來無關的事,我懷疑自己的判斷,到了放假前,有機會和小主管
(實際上是業務的小主管,他負責派課過來,但整體來說,他跟計劃沒有關係)
和他聊工作上的事,確定聘我進來就沒打算讓我做計劃的事情
就是要來當成第二個幹事來使用,並且想要追加更多更多的工作
可問題在於我根本就只是想來做計劃的......|||
計畫雖然會有很忙的時候,不過基本上不會像現在的生活,一天到晚應付節奏頻率完全
不相當的工作
找不到工作沒收入難
找到了可怕的工作更難
這份薪水只是用大學起聘,卻要做薪水兩倍的幹事工作
昨天放假,早上四點多驚醒,
問自己,到底為什麼會做這份工作
想走又怕對方不肯放人(畢竟未滿三個月)
身邊的朋友也叫我要忍耐,
可老實說,我每天都想著(雖然這樣很草莓,前面的工作從來沒有這樣)怎麼自殘然後離職
或者離世,走到這裡真正知道 常被提及的 "厭世"到底是甚麼滋味。
想騎驢找馬,也沒時間可以請假出去謀職
這驢難騎,馬兒又不知道在何方
希望下次再po文,能夠講點好消息......唉
作者: dxx7514 (人造衛星)   2019-09-14 02:22:00
辛苦了 不要太勉強吧
作者: milanookimo (王大元)   2019-09-14 05:44:00
快走吧..被坑了還叫你忍耐的朋友還叫朋友?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9-09-14 07:47:00
你朋友怪怪的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9-09-14 08:15:00
盡快離職 這不值得
作者: irenechiang   2019-09-14 08:27:00
有公務員那應該是公立學校,你就依法依合約辦理離職,應該頂多就要你依規定30日前提離職,硬留你一個月不讓你提早離職
作者: PorscheAG (911)   2019-09-14 08:29:00
沒3個月為啥不能走?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9-09-14 08:43:00
沒三個月 想走就走囉...不用預告呀
作者: a87569650   2019-09-14 09:33:00
你都說了這份工作比沒工作更可怕了,有什麼好待的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09-14 10:52:00
你是不是以前過太涼,學校事務大部分沒啥急迫性你慢慢做也會做完,有這麼累嗎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9-09-14 11:57:00
這份工作不能累積專業也對履歷沒加分,錢也不多為什麼要留?
作者: XXXXGGYY ((4X鮑))   2019-09-14 12:25:00
學校事務大部分都有急迫性 什麼時間點要辦什麼 都有規定
作者: anson1983 (Anson)   2019-09-14 18:22:00
真的好工作不會擺在求職網XDDD
作者: SKY3064 (fur)   2019-09-14 21:21:00
屎缺就逃
作者: SHANGOYANYI (彥一)   2019-09-15 01:47:00
就...走啊 有什麼值得顧慮的嗎?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9-09-15 07:28:00
業界很小的,業界的淺規則要懂! 小心被業界封殺?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9-09-15 10:37:00
工作不ok就走吧,反正外面爛的工作也一堆,好的都被挑走了唯一只能挑不爛的
作者: irenechiang   2019-09-15 18:26:00
以勞基法為準,依法三個月內你通知離職當天立刻就可以走了,依合約一個月前提只是跟學校好聚好散的作法,如果你真的壓力很大無法多待幾天,要當天離職也是合法的
作者: flyingmoon (路過的塔羅牌)   2019-09-18 20:13:00
感謝i大,以及上面各樓的大大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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