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意義的短期工作該說嗎?

作者: red613 (紅吱吱)   2019-06-12 09:22:30
大家好,小妹目前24,設計系畢業
是這樣的,我在這家公司做平面設計。我剛進去時他們就指派給我一個專案,到現在正好三個月做完。但最近主管跟我說我試用期沒過,要資遣我。
我想請問,這個專案我想把他放在作品集裡,可是這樣找工作時是不是就得說出我三個月短短的經歷?我個人的預想是:要是我能表達在這個專案的經驗,有沒有可能讓人忽略我短期被資遣的事呢?
感謝各位!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6-12 09:24:00
放出來看看,作品集需要質不需要量。妳也不用特地提資遣
作者: chun0629 (鈞)   2019-06-12 09:27:00
妳可以說妳去實習的啊 如果妳的作品水準夠 因為妳有間公司三個月 就不要妳 這種公司不去也罷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6-12 09:39:00
大概是請你三個月比外包便宜...
作者: red613 (紅吱吱)   2019-06-12 11:09:00
感謝一二樓的大大!O大說得我也有感覺,所以沒有想留下的想法,就當去做便宜外包的...
作者: vagabondcire (VE)   2019-06-12 22:51:00
接了一個專案的case,耗時三個月完成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9-06-13 11:05:00
設計是看作品不是看你工作時間長短
作者: chiichi (chiichi)   2019-06-15 02:03:00
放作品集啊 可以介紹作品但不需要提被資遣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9-06-17 23:52:00
說"朋友找我去幫忙這公司的一個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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