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情是這樣的......我之前長期配合的soho雇主,因為配合很久,之前他說給我多點保障,
就將我的勞健保保在他朋友(或親戚)的A公司,反正公司登記人不是我的雇主,這4年來
我沒繳過勞健費、沒接過繳稅單,也因為都有合作,就也沒特別去查(因為soho金額不多
,我以為是免繳,就也都沒問)
但去年底開始,我的雇主開始聯絡不到人,我找了好幾個月仍無音訊,就這樣我2月底另
外找了份工作,新雇主B公司也依法都有幫我保勞健保,我在找到工作後,有上網查到A公
司的資料,有致電去請他們人事會計替我退勞健保(當然,一樣找不到我本來的雇主)。
就在前兩天,我查詢我的投保資料,發現A公司根本沒幫我辦退保,等於我從2月底開始有
兩個勞保,但我實際上從去年底就已沒領A雇主的薪水(本來的雇主ㄧ樣找不到人),請
問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我擔心A公司將來會不會向我追討什麼費用?但我2月底已經有請
他們替我退保,為什麼他們不退呢?可以請知悉勞健保的前輩告訴我該怎麼做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