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找工作時的徵信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05-07 08:43:11
不用阿,我最近找工作那個制式履歷表都只填以下項目:
姓名、手機、email、租屋地址、期望薪資,
其餘的都不想填,反正主管或人資要問他們會自己問也會自己寫。
再來就是入職後只要繳身分證影本(給公司印記的要求寫僅供報到使用),
最高學歷影本、薪資帳戶影本還有體檢報告就好了,
人資只要以上資料就可以幫你保勞健保跟給你薪資。
其他什麼勞健保轉出單跟前份薪資不用鳥人資,
反正轉出單根本就沒屁用,人資如果懷疑你的過去他應該自己去查核,
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幹嘛要幫他做他的工作。
薪資證明人資最愛說要查核你入職時填的薪資是否屬實,
所以這一點就等著人資問你,入職後就說是他自己愛問,
他就沒辦法依照勞基法第12條解僱。
※ 引述《fiercelily (菲斯莉莉)》之銘言:
: 最近都在面試
: 發現許多大一點的公司都會請應徵者填公司制式履歷表
: 上面會有一欄請提供前公司主管的聯繫方式作為徵信使用
: 請問大家都會照實填寫嗎?
: 前幾天面試只填了前主管的名字,電話沒有留
: 但有告知前同事(仍任職中)請主管到時再幫忙(如面試公司有打過去的話)
: 老實說看到履歷表有這欄不知道為什麼就不是很想過去
: 大家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作者: yeebon   2019-07-22 16:41:00
chx64的1/2悖論真的很經典呢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19-05-07 10:55:00
如果不是新鮮人,建議期望薪資儘量寫「面議」當面談。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9-05-07 14:13:00
期望薪資就大力寫啊面議什麼,我現在這份工作當初也是直接填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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