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三個月考核期不過非自願離職問題

作者: cimmerii (無)   2019-03-28 14:14:23
※ 引述《dog5566 (狗五六)》之銘言:
: : 推 jameskey: 不是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03/28 11:24
: : → ttnkuo: 厄,都差不多啦,重點是非自願 03/28 11:26
: : 推 superyuan: 推 03/28 11:41
: : → superyuan: 題外詢問,沒有去公所辦轉入,健保費還是會寄繳費單, 03/28 11:42
: : → superyuan: 有沒有什麼差別呀? 03/28 11:42
: : 推 jameskey: 離職原因真的不會寫?,它不是會選不適任什麼之類的 03/28 11:54
: : → ahabook: 怪應該是離職證明書吧 03/28 11:55
: : → ahabook: https://tinyurl.com/y73bbp2o 03/28 11:56
: : → ahabook: 裡面好像有離職的理由 03/28 11:57
: 這我來說明一下吧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再被無良HR唬爛了
: 1. 被資遣時, 要求HR走非自願離職流程
: 2. 然後你會拿到離職證明, 先檢查一下上面有沒有記載對你不利的事項
: (ex.被寫離職原因:不適任)
: 3. 如果有被記載對你不利的事項, 就要求HR再開給你 "服務證明書"
: 服務證明書只可以記載勞工的職務/年資等事項, 不可記載對勞工不利的事項
: 而且資方不得拒絕開立, 否則就去勞工局申訴他
: 4. 新工作面試的時候被問離職原因就掰個理由, 錄取了報到給新公司服務證明書就可以了
這邊我也來說明一下吧
如果是資遣案,就比較會牽扯到失業補助這件事。為了要證明此人是被資遣(才有資格
可以領失業補助),所以離職證明書會出現「資遣」兩字,並要放上法定資遣事由
在原po的狀況,事由就會放「不適任」。當然,此事由必需跟報到主管機關的
資遣通報事由相同
以前在做這部份時,也曾經覺得離職證明書放上「資遣」兩字,並放上法定資遣事由
對員工好像很殘忍,就只有給一般的離職證明(即上面說的服務證明書),直到被就輔
站要求更正並重新出具離職證明書,上面必需要有這兩個文字項目,方便就輔站失業
補助認定,造成被資遣的員工在申請補助上的困擾後,我在有資遣案發生時,就會給
被資遣的員工兩種離職證明,一個是有資遣字樣及事由的,方便對方如果有資格也想
申請失業補助時用,另一個是一般離職證明,方便以後有新的工作機會時使用
所以原po是可以也應該要跟原公司HR一般離職證明的,那是勞工的權益。而如果原po
符合申請失業補助資格,也應該主動向HR要資遣證明(離職證明上面有「資遣」字樣及
資遣事由)。
至於新工作面試時的理由,資遣未必是員工本身有問題,我覺得在回答時誠實告知
但可以潤飾一下,不要偏離事實就好,畢竟比較有規模的公司還是會做reference
check,為了掩飾未必完全是自己的問題而說謊(不適任也可能是因為文化不合,
不一定是能力不夠),而讓新組織在做reference check時得到不同的結果產生不信任
,結果讓自己失去好的機會,這就實在太可惜了。
作者: jameskey (阿帕阿帕)   2019-03-28 14:40:00
成功拿到非自願離職,跟離職證明書了
作者: ttnkuo (帕格)   2019-03-28 14:41:00
恭喜!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9-03-28 18:25:00
作者: littlesoda (小蘇打\⊙▽⊙/)   2019-03-31 01:11:00
推~最近可能會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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