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公司因為業務發展需要而購入了三台無人機
在雄心勃勃的主管指令下
希望我去研提有關內部團隊組成工作小組的制度與規章
在規章內由於考量操作人員恐面臨失事的風險
因此希望行政單位同意下列事項
1.投保無人機責任險/人員保險提供保障
2.公務操作下因天災、機械或不可抗力因素應免賠償
然後得到的回應分別是
1.保險可以但保險有限額超過部分公司無法處理
2.不可能完全免責,仍需要負起部分或全部責任,
在這點上行政及某單位與會人員異口同聲說,
如果不用賠你們就不會愛惜,成立工作小組代表你們有專業,
應該於操作前做好一切評估(如:上空氣流、鳥擊威脅、機械巡查等),
所以不應該免除責任......
我想知道其他公司在相關制度上是怎樣訂定呢?
雖然我心中已經知道這間公司是不用待了....
PS
對了.....
因為案件多屬田野調查,飛行場域包含:田間、山區、森林、水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