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疑問

作者: booklife (搜尋中)   2019-03-06 20:32:24
手機發文,排版若傷眼還請見諒
小弟目前這份工作到職未滿一個月,日前
提出離職時被主管告知要提早兩週(14天
)告知故不放人,查網路應該符合免預告
的條件,在這想問的是:
ㄧ、因為後面會卡到個人的證照考試想再
跟主管溝通一次,但直接拿法條壓感覺太
強硬,想問有沒有相對圓融的方法?
二、未完成離職程序(填離職單之類)逕
自離開會不會造成法律問題?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9-03-06 20:35:00
圓融方式就是不要去考試,多領兩個禮拜薪水,董媽?法條也沒規定,公司自訂兩個禮拜前事先告知是違法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3-06 20:45:00
同樓上,圓融+大家好聚好散的意思就是公司就你做什麼你就照做就是了,懂?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9-03-06 20:54:00
未滿三個月,當天提當天走!勞基法最大...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9-03-06 21:19:00
老闆都不照勞基法走了你還要跟他圓融3小?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9-03-06 21:23:00
業界很小的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9-03-07 01:11:00
業界很小的說法是給那些靠關係找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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