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一下
同一間公司,不同職位,在相隔半年收到面試邀約(承辦人為同一位人資)
當與人資及主管面談時,各位會主動提自己為二次面試此間公司嗎?
本人約半年前面試了一間自己十分嚮往的公司
但是很可惜成為遺珠未錄取
最近年後開始投履歷,看到同一公司同一職缺
則決定再次應徵 (去年自己也再去考了多益,希望能增加自己加分機會)
很榮幸又再次收到人資的面試邀約
但是職缺不同 (職務類別相似,再次應徵之職務人資告知將要關閉)
目前預計於下周三面試
請問各位曾有類似經驗嗎?
在面試時是否會與人資或主管閒聊自己曾面試過,但很遺憾沒錄取
又再次應徵,希望能有機會錄取
還是不主動提出此話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