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勞基法84-1相關規定

作者: eden4101 (孤單的日子 )   2019-01-26 21:50:58
大家好
就是勞基法84-1的相關規定
是不管公司幾人都需要核備嗎
還是有人數限制才可以核備呢
如果沒核備的話,如果公司符合84-1的條件,這樣有算數嗎
因為需要請求加班費計算
謝謝大家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1-26 23:58:00
加班費計算本身不受84條之規定但人數部分還是得要向勞工局報備 經核可才能用84條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9-01-27 09:53:00
要簽個人書面契約,而且要經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並公文核備; 換句話說,員工本人要簽書面契約,該份契約要經縣市政府勞動機關審核,如果不知道自己簽的什麼,用自己名字去縣市政府查,沒有審核資料就是沒有84之1。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19-01-27 12:51:00
84-1俗稱責任制條款,是針對特定「工作者」量身打造的法律規定,最常見的是保全公司的保全人員和養護中心的照顧服務人員(看護工),這跟變形工時是針對特定「行業」而規定有所不同,如前述養護中心的社工人員或醫護人員只能適用變形工時,而不得簽立84-1責任制條款,另外如上一位大大所說的,必須有書面約定及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才能針對延長工時工資或一例一休另外規定。補充一點,因為84-1是針對社會福利服務業底下的社會服利機構所適用,所以像護理之家因為是醫療保健服務業,第一關就沒有過,因此只能適用四週變形工時而已喔
作者: eden4101 (孤單的日子 )   2019-01-27 16:48:00
所以只要沒核備,每天上班超過8小時就是可以請求加班費嗎,還是有其他規定呢,謝謝
作者: xain1982 ("惡靈退散")   2019-01-31 22:48:00
沒有核備過就是每天以8小時計算超過就是加班問過桃園的勞工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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