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七天假」到2016年底修法前一直都存在

作者: aapen (李三)   2018-12-08 13:51:18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4259/
105/1/1以前是雙週84工時
在這之前就已每天8小時週休二日的人,沒想過4小時去哪了?
真的有這麼多優質企業老闆,都優於勞基法,少4小時?非也
可以看看這則函釋第2點:https://goo.gl/CjdATj
之前就是很多企業把幾個沒那麼重要的國定假日拆分
去抵掉雙週多出來的4小時,達到週休二日的目的
至於排班制沒休到過,就像現在很多公司還月休8天一樣
那是雇主沒依法給假,跟法令的7天假無關
請看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法軌跡:https://goo.gl/1S7diF
104/12/9與之前差在哪?就是少了7天假
如果真的沒在放,為什麼要修法減少?
因為這算是由雙週84工時縮減至每週40工時的「配套」
原本利用調移國定假日達到週休二日的企業,因為工時縮減
國定假日無處調移,勢必要歸位放假,這將會對企業造成衝擊
砍了7天假,這些企業可無痛進入單週40工時
所以對這些企業的勞工是無感的,因為「沒有任何變化」
沒錯!工時縮減,原週休二日的勞工會覺得沒有差別
不是因為雇主之前優於勞基法,提早實施週休二日
而是之前週休二日是用國定假日調移的
現在砍7天假,不用將國定假日歸位,可直接消滅
這也是為什麼105年短暫恢復7天假,突然教師節放假的原因
最後是刪除細則第23條,直接從本法第37條丟給內政部公告
不要再說本來就沒有,所以沒什麼砍不砍的
部分勞工因為「無感」,沒去研究,懵懵懂懂間損失了權益
別人在為多數勞工權益發聲,不想聲援不要緊
若不嘗試了解,就酸言酸語,勞勞相殘,會是挺可悲的事
作者: NEWNONAME (小白)   2018-12-08 15:37:00
有人失了權益,還說別人搞亂台灣,真的好笑然後你說得再詳細,不想聽不想思考的人還是不理你為這種人爭取權益真的感覺浪費生命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18-12-08 17:32:00
我說真的!加油!請繼續努力爭取,反正是造福大家,七天這麼重要,就爭取沒什麼不對,但因為這七天一直唱衰台灣的人,或是延伸更多問題的人,甚至開口辱罵別人領三萬的魯蛇,我覺得沒有比較聰明!反正一堆人覺得吃虧,就繼續這樣,反正一突會有人支持你們的!*一定
作者: als8855 (als8855)   2018-12-08 18:34:00
作者: ab4daa (nooooooooooooooooooo)   2018-12-08 21:01:00
推推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8-12-08 21:59:00
台奴就是一堆 沒腦子還會替幫他爭取權益的人謾罵
作者: tab222777 (阿馬^0^)   2018-12-08 23:23:00
推啦
作者: enkidu0830 (sky)   2018-12-09 09:17:00
推,很多人無感
作者: olddadwind (阿仔)   2018-12-09 10:29:00
作者: reno (哇啊 長不高了)   2018-12-09 10:51:00
不然還七天 然後工時恢復雙週84啊……
作者: gamer   2018-12-09 15:55:00
事實上固定週休的確是優於勞基法,算一下工時就知道了,7天假總共僅56工時,但全年雙週減去4小時,共有104小時。所以舊法很多公司會有旺季隔週休制度不需給加班費
作者: lazarus1121 (...)   2018-12-09 23:38:00
這樣看起來不就只是朝三暮四 也沒砍7天假阿
作者: scott0327 (yoyoyo)   2018-12-11 15:43:00
所以很多工作午休2小時,卻是邊做邊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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