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職缺薪資未達4萬不得面議 30日上路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8-11-30 11:00:10
抱歉刪掉前文
今天好奇看了前公司的職缺,有我之前作的工作目前在104徵人,
工作待遇寫:面議 (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我算了一下當時領的(薪水+年終+績效)/12 = 根本沒有4萬!
但其實公司這樣寫是不是也不違法(?) 有點想按檢舉,而且這間知名企業是沒有加班費
績效每個人不一樣,有時高有時低,或沒有
年終的計算方式,請假比較多的人也會拿得到比較少
雖然政府立這個方案是好意,但真實性不是很高!
作者: waterboyz (丸子頭)   2018-11-30 11:04:00
請問你之前是業務缺嗎?覺得業務缺獎金差異會很大...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8-11-30 11:08:00
我是客服 ~
作者: kentyeh (kent)   2018-11-30 11:16:00
經常性加班就會有了
作者: t1o0m0a7 (子綠)   2018-11-30 11:33:00
好像這樣寫的 旁邊都有檢舉按鈕薪資直接寫明的 就沒有檢舉按鈕剛剛看了幾個發現的
作者: iComeInPeace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   2018-11-30 11:43:00
很多都面議 旁邊(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作者: hc136 (兒童樂園)   2018-11-30 11:48:00
我的某家前公關公司也是寫面議,但多的是只做不到半年就走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8-11-30 11:48:00
我只是覺得變相讓4萬以下的月薪也可以寫成"面議"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11-30 11:48:00
直接按檢舉吧,寫四萬,去面試才跟你說是22k,沒人檢舉也是不會受到懲罰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8-11-30 11:49:00
反正面試者問的時候,就說有加獎金,但你沒能力拿到是你能力不好
作者: hc136 (兒童樂園)   2018-11-30 11:49:00
字被吃掉,我的前公司跟原PO一樣但是是公關代理商,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11-30 12:43:00
資方寫試用期全解決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8-11-30 12:47:00
鄉民自己都沒有統一說法了,先有共識再來想要怎麼改吧
作者: sarah101999 (風和日麗)   2018-11-30 13:35:00
我也去看了前公司 通通寫面議 明明離四萬超遠!要怎麼檢舉?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1-30 16:14:00
都是前公司那準,說不定人家有加薪啊!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8-11-30 16:47:00
看到前公司都把薪水標出來了也蠻準確的,範圍最大的(有人說是超佛區間)是業務部標22k-220k,底薪22k沒錯,也真的聽過有人領到220K過
作者: sarah101999 (風和日麗)   2018-11-30 18:56:00
哇加薪 我那時領2*k他加40喔 聽前同事說新同事還是個雷包 你會不會太天真
作者: hc136 (兒童樂園)   2018-11-30 18:58:00
我後來先跟104檢舉我前公關公司,因為我很確定月薪怎麼加平平均都不會超過四萬,下午再看的時候前公司就乖乖標出來了!
作者: rexlnpi (新的挑戰!!)   2018-11-30 21:36:00
很多23k~40k的...
作者: iijune (阿倫)   2018-11-30 23:43:00
經常性薪資是不含獎金的啊
作者: 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   2018-12-01 02:34:00
你以前領不到四萬 不代表他現在不會給四萬以上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8-12-01 09:53:00
我剛看前公司薪水改了,果然沒有4萬,它寫了一個範圍!!!可以證明我是對的吧 前公司果然沒有隨著時間調高薪水
作者: hc136 (兒童樂園)   2018-12-01 11:42:00
以前沒給四萬,現在標出來確定還是沒給四萬!!!
作者: azzc1031 (azzc1031)   2018-12-01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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