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放完颱風假還要補班?商總提議勞工未來要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18-10-06 09:05:06
※ 引述《popo60433 (蝦米碗糕 (*′▽`)ノ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j_tS4n ]
: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放完颱風假還要補班?商總提議勞工未來要
: 時間: Sat Oct 6 08:12:10 2018
: 放完颱風假還要補班?商總提議勞工未來要補上班
: 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05/1273865.htm#ixzz5T6a0gM8g
: 記者馮建棨/台北報導
: 全國商業總會週四(4日)召開會員大會,會中通過多項提案,其中一項是「未來颱風假
: 勞工應補班」,除了不傷害產業競爭力外,也降低地方政府決策壓力,未來商總會向政府
: 正式提案。
: 每次颱風侵襲台灣時,各地方政府都會宣布停班停課,但產業過去多次表達這會影響排班
: 及薪資計算,但是勞方希望能獲得休息,颱風假多次成為討論焦點,不過仍未獲得雙方認
: 同。
: 商總説,未來颱風假勞工應補班,除了不傷害產業競爭力外,也降低地方政府決策壓力,
: 將向政府正式提案。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也表示,產業目前最關心的一例一休今年初修法通
: 過,各行業若仍有適用問題,將繼續向主管機關反映協處,日前客運業已成功排除七休一
: 限制。
: 備註:要爭取權益要跟老闆說啊,資方會自律
颱風假補班合乎邏輯,讓我們來看現在台灣薪水制度的邏輯
↓↓↓↓↓↓↓↓↓↓這算法是違法的↓↓↓↓↓↓↓↓↓↓
1.首先是請假扣薪的方式,應該都是(薪水 / 工作天)下去算吧?
假設 薪水30,000 / 22天 = 1363/天 ,也就是1363 / 8h = 170/h
不工作沒錢我想大家都同意
↑↑↑↑↑↑↑↑↑↑↑↑↑↑↑↑↑↑↑↑↑↑↑↑↑↑↑↑
2.然後再來看加班制度的時薪,薪水30,000 / 30天 / 8h = 125/h
疑...有什麼奇怪的東西出現了 125 * 1.33 = 166/h ->加班1~2h
125 * 1.66 = 207/h ->加班3~4h
也就是說短時間加班對雇主來說很有利...
3.再來討論假日加班,勞基法說"全職假日屬於有薪休假"
a. 舊制: 因為屬於有薪假,我本來就給你 1倍,所以假日加班我只需要付 125/h
給你就好..這邏輯怪怪的?(當初我聽到去查了勞動部網站還真的是這樣定義,
網站上還有試算表)
b. 新制: (這我沒去查只是聽說) 假日加班規定要補假
假日加班的成本<<平日,終於知道雇主為什麼這麼喜歡員工假日來上班了吧?
4.再來雇主遊走灰色地帶的問題,剛剛上面都是以全薪 30,000下去算,中南部大部分
雇主的算法是 本薪22,000 + (哩哩叩叩)獎金8000
所以加班費 22,000 / 30天 / 8h = 91/h ...疑說好的基本工資呢?
91 * 1.33 = 121/h
91 * 1.66 = 151/h
總結:第四點基本上應該是違法的,只是根本沒在抓,法律沒落實一切都是空談。
順便一提,我第一份工作的CE加班時薪是 66 / h (經常假日加班)
最屌的是上面的主管(不是老闆)還在考慮開車到客戶那邊施工前不算入工時
(直接被嗆:阿不然你載我睡過去我再開工?)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10-06 09:12:00
請假扣薪應該是除以39天,月薪制的話,你是不是打錯了打錯,是30天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8-10-06 09:33:00
服務業不就雖小,這樣上班還有雙薪嗎?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10-06 09:36:00
請假扣薪應該也是要 /30天 而不是工作天阿 我沒注意到一樓已經有寫了
作者: SSSONIC (...)   2018-10-06 09:49:00
前公司真的是請假加班兩套算法 最後就是再怎樣都沒人要加班
作者: anson1983 (Anson)   2018-10-06 11:12:00
假日是犧牲自己時間幫公司工作,遇過假日加班8hr只能換平日4hr休假,結果是....沒人想來加班XDDD
作者: Laevateinn (救世劍)   2018-10-06 11:47:00
1只適用時薪或日薪制的吧,我待過每家都是/30去算的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10-06 12:30:00
該推動時薪150和月薪,勞工可擇其高領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8-10-06 12:32:00
還好日商沒有這種問題XD
作者: jackgn (jk)   2018-10-06 13:10:00
之前待過加班是除以168來算的,後來換台狗上台就變240了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10-06 13:22:00
全台灣的老闆都先符合勞基法乖乖繳稅 再來談1補班一群噁心的垃圾商總 遲早有報應
作者: andyher (咬我阿笨蛋)   2018-10-06 13:40:00
我待過三家公司都/30,假新聞關三天
作者: gamer   2018-10-06 13:54:00
第一點就寫錯了,日薪都是以30天計,那種用工作日算的都是違法。如果都要拿違法的案例來說,那提勞基法幹嘛。
作者: qazwsx0128 (*****)   2018-10-06 14:19:00
公雞便飼主
作者: nonono119 (111119)   2018-10-07 07:26:00
第四點雖然很凹勞工 但你要不要先弄懂時薪制跟月薪的差別?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10-07 13:12:00
第四點那個早該改了 哪有加班錢比還PT少我都還想問加班費1.33 1.66 老闆叫人加班成本才這樣?騙一堆家裡沒溫暖的姆咪加班加爽爽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10-07 15:24:00
用來算加班費的工資可以參考workforce大的 #1RZHfW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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