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約聘提前解約之相關疑問

作者: iam066 (垂釣夢想的男人)   2018-09-19 23:13:24
各位版友好,此文是幫朋友發問
當初簽約是從今年7/1至明年2/28
算是接替一位請產假的正職同事的職務
合約期滿之後會有期滿獎金
最近朋友得知那位同事有機會提前回來
在人力充足的情況下,可能就會提前解約
朋友的疑問是,期滿獎金是否會按照比例發放?
另外朋友爬文後,資遣費是不是需要滿一年才可以要求1/2個月平均薪資?
因為他的合約上沒寫提前解約的相關事項...
雖然事情還沒定案,但朋友比較緊張,所以想先瞭解
謝謝大家的解惑
作者: 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   2018-09-20 00:05:00
資遣費是按照任職時間計算的,大概就是薪資*年資期滿獎金的部分如果不是員工的問題,照理說是應該發放。資遣費是薪資*年資/2
作者: sschen   2018-09-20 08:19:00
我覺得合約不可能沒有寫提早解約的規定,公司沒那麼傻,只是文字表達沒那麼明顯。資遣費用3萬算,頂多三千多塊。期滿獎金依比例請求我覺得合理。最理想化應該是要求公司要付到期滿2/28的薪水,但應該不可能發生。
作者: iam066 (垂釣夢想的男人)   2018-09-21 00:35:00
謝謝樓上大大們的留言,我會請朋友再跟公司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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