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個雇主,不同的事業場所工時該如何計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9-17 12:28:01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09/ab.html?spref=fb&m=1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雇主讓A店員工下班後,打B店的卡上班,請問這有加班費嗎?
一、正常工時之後的工作時數有幾種名稱:
1. 延長工時
2. 正常工時
延長工時很簡單,那就是我們說的加班時間,只要是正常工作時間結束之後,在不超過4
小時的範圍內,那就是延長工時,員工可以請領加班費或補休。
正常工時?有這種東西?當然有,如果你是兼差的話,到另一個事業場所工作,那就是正
常工時,所以不要以為正常工時以後就是延長工時,概念要建立清楚。
二、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差別在什麼地方?
1. 錢
2. 補休
正常來說,延長工時的費用一定是高於正常工時,平日就是以1.34/1.67倍來計算,所以
如果此案的員工分不清楚會有多少的權益受損,請把月薪換算成時薪,然後時薪乘以上述
的倍數,你就會知道差多少了。
補休的話更不用說,補休雖然勞基法沒有明訂何時結清,但至少在你離職前沒有用完的話
,是可以依當時加班費費率結清,這一來一往,如果你還沒有差的話,那我只能說你很有
錢,也因為上述這兩者的考量,業者就會用這種方法來規避成本。
三、同一個雇主,但是不同的事業場所工時該如何計算?
同一個雇主,不同的事業場所這到底算什麼?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舉餐廳為例,你是現
場人員,但由於生意太好,老闆請你下班後在廚房擦餐具及跑菜,請問這是延長工時還是
正常工時?想當然爾是延長工時。
那我們把範圍拉大一點,這一間店完成工作後,下班後至另一間分店工作,這怎麼會是正
常工時呢?我想了老半天用這個例子來與各位分享,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自己要有
基本的知識才行。
四、分清楚兼差跟支援有什麼不同?
所以下次公司叫你支援的話,這個答案應該很清楚了吧,只要同一個雇主而且是因應雇主
的指揮調度的話,沒有話講,那就是延長工時。
但如果今天下班後你要再找工作以增加收入的話,那就是兼差,是另一個單獨的僱傭關係
,以此所生的時數當然就是正常工時。
結語:
規避成本那是一個正常的手法,但勞工朋友不要每次都想要靠勞動局、勞檢處來申張正義
或爭取權益,自身就要有一定的勞動法令知識,那才是一個根本的方式,與各位分享今天
的主題!
作者: sschen   2018-09-17 13:21:00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9-17 19:38:00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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