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驗:八年
學歷:國立大學
職業:環安人員
請教各位前輩一個問題
小弟今年底在一家美商公司即將滿兩年
當時後進來薪水沒有想太多
所以寫的薪水就是比上一家多
年薪大約是700k(47k*15)+25k津貼,這家公司也答應了
不過後來我發現我的薪水似乎算是低的外商水平
如果我想要再談薪水是有可能嗎?
如果說我想離職因為待遇太低,有可能會獲得認同而加薪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鼓起勇氣做過這樣的事情經驗
會想這樣做的原因是我有拿到一份老東家給的薪水,比現在薪水每個月多4k左右
想說這樣籌碼是否足夠
也希望大家多多分享~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