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LINE請假的保障法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9-07 11:34:42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67226&u
tm_source=Facebook_PicSee
解答
一、有關勞工於8月20日以LINE表示,第二天要寫離職單離職,該名勞工是否業於8月21日終
止契約?
(一)關於這部分,一般的LINE文字訊息較為簡短,往往不易確切瞭解勞工之真意為何。舉例
來說,若勞工很簡單地傳了一句:「我不幹了」,有可能被解為當下即終止契約。
(二)但本案只寫:「第二天要寫離職單離職」,難以判斷勞工之真意究係「確定離職,並配
合公司內部流程」?抑或「寫好離職單,並於離職單上指定離職日」?。又,若當時情況為
:勞工先表示明天就不做了,人資始表示要來公司寫離職單;此時,勞工終止契約之意思較
為明確,離職單僅為公司內部的行政流程。
?
?
二、假設勞工當時之真意確為8月21日即終止契約,但勞方於8月21日仍有出勤,雇主亦有受
領勞務,其契約又如何解釋?
(一)此時,有二種解釋之可能:
1.雙方以默示合意或意思實現之方式,合意撤回原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
2.雙方以默示合意或意思實現之方式,另定新約。
?
三、勞方未依公司程序請生理假,應如何處理?(請詳參拙著,以LINE提出請假申請,無效
?,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2輯,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一)按勞工請假規定第10條之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
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
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二)按勞動基準法第70條第6款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
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六、考勤、請假、獎
懲及升遷。」
(三)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工請假時,尚有「請假手續」及「證明文件」二個要件。誠
然,依勞動部105年02月03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2621號函,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時,確不需檢
附證明文件;然,若雇主業已建置請假手續,勞工仍有依該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事先完成或
事後補正系爭請假手續之義務。
?
(四)另,依雇主是否建置相關請假手續,尚可分述如下:
1.若雇主未建置相關請假手續:
勞工以LINE文字訊息發出之請假之意思表示,按民法第95條第1項本文之規定:「非對話而
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是以,系爭LINE文字訊
息既已透過LINE之伺服器傳到雇主端,即生效力,雇主是否閱讀,在所不問。
2.若雇主已建置相關請假手續:
勞工自有踐行請假手續之義務;惟,生理期無法準確預期,故於事出突然而臨時請假,當為
法之所允,僅需於合理時間內補行請假手續即可。
?
本文作者-鄧力瑋老師
?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8-09-07 11:53:00
整篇問號到我看不懂 整理排版一下好不好
作者: msjw (JW)   2018-09-07 12:04:00
?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8-09-07 12:46:00
作者: lucas0118 (Lucas)   2018-09-07 13:58: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