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 扣薪的保障法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9-06 12:24:07
https://53973000.blogspot.com/2018/09/blog-post_5.html?spref=fb&m=1
各位早上好,這是一個前幾天發生的問題,我還真的沒有遇過類似的問題,如果是片面的
降薪還好,重點是一張紙條就可以讓員工少了2000塊,這我還沒有遇過,所以今天我把這
個問題優先的拿出來討論,並且也教一下這位網友要如何的處理及蒐證!
扣薪的字條
案件內容:
一位網友因為『態度不佳』而被老闆用一張紙條扣了2000元,上面只有幾行字,也沒有公
司的大小章,而且也沒有薪資條,只有薪資袋,請問這個時候要如何的自救?
一、這張紙條有什麼問題?
大家都知道非法扣薪是不對的,不過提醒各位看倌,當我們今天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的時
候,我們是要負『舉證責任』的,這張紙條上沒有任何的公司大小章,也沒有署名,所以
如果斷然拿著這一張紙條去申訴,其實是會有問題的喔!
勞基法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二、對於勞工的懲戒百百種,但就是不能扣薪:
我之前曾經說過,無論是勞基法第11條的資遣、勞基法第12條的解僱,都會有一個原則,
那叫『最後手段性原則』,也就是雇主必須給予時間讓員工改善,並搭配明確的獎懲辦法
才行,所以此間企業的確可以因為員工的態度不佳給予懲處,但絕對不可以在員工的薪資
上們動手腳,相信我無論理由多麼的正當,也是斷不可行。
薪資袋
三、這個薪資袋有什麼問題?
上面就是一個袋子,然後有項目,但各位看清楚了嗎?上面也是沒有任何的記載與證明,
如果企業鐵了心否認的話,其實在勞動主管機關一定是各說各話,所以提醒各位看倌,無
論在什麼地方工作,記得挑『薪資可以自動轉帳』的公司,不要挑這只有薪資袋的公司,
因為會有太多的變數,以此案來說,舉證的確會有難度。
勞基法14條:勞工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資遣費
四、實際的處理方式為何?
1. 錄音來佐證這是老闆的紙條、公司的薪資袋
2. 發函向公司終止勞動契約,要求資遣費
3. 拿著證據及存證信函向勞動局申請調解
4. 透過協商機制向公司要回2000塊、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
的確沒錯,這個世上沒有申訴老闆後你又可以回去上班的事情,因為我之前曾經說過,職
場友善度這一點勞基法可沒有辦法管到,所以如果要拿回錢的話,那就換一份工作吧,說
實在話,如果網友所言不假的話,這公司還真的是大有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