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兩個月以來的工作心得

作者: pelier (su3ru83n94)   2018-09-01 23:03:26
剛剛跟主管提離職了,
主管的態度跟想法還是讓我無解。
此次談話分為以下2個主要疑問:
Q1 :為什麼只要是倉庫(搬重物,鋸木板,組鐵架,等粗活)支援的工作都是派我去,不用
輪班的方式?
A1 :因為底薪(28k)比其他同職位人高,所以自然要比別人多做其他事。
(我是真的第一次聽到這說法,至少前公司是依照面試的過程談話,來決定核薪為多少。
大家底薪都不同,但進去後同職位的人,做的事都一樣,並沒有誰多做誰少做的情形出現
)
Q2 :回覆客戶訊息到晚上11點是硬性規定嗎?
A1 :是的,是規定,公司從以前就是這樣運作的。
(不給付加班費,是違法了吧)
主管的口氣從頭到尾都是理所當然的態度,覺得當初面試有提到工作內容包含了倉儲盤點
工作,且底薪比其它相同職位的人高一點點,理應要比別人多做事。
回覆客戶訊息到晚上11點,主管表示為規定,不照規定回覆客戶訊息,就會被視為工作態
度不積極。(以賺到業績獎金的說法來合理化變相加班這件事)
後面有詢問我的想法,我的想法為6點下班後,要不要回覆客戶訊息及接單,可以改為自
發性,不用硬性規定。
被反駁為這想法不適用於這行業。若都像我這樣愛回不回,這樣的態度很消極。
(所以這樣壓榨員工,不給付加班費就很積極?)
以上,此次談話讓我覺得有理說不清,就算提出想法還是會被反駁。
自己的想法就最對,別人的想法就是不適用,不積極。
無解,我的想法真的錯了嗎?我是不是不適合這行業?
想在聽聽大家的想法,謝謝了!!!
作者: medama ( )   2018-09-01 23:08:00
錄音起來去檢舉 拿回加班費啊
作者: luckid (luckid)   2018-09-01 23:09:00
其實既然都離職了,建議把重心放在找到新工作,先找到再說
作者: cj6xu6des (青い虹)   2018-09-01 23:16:00
你錄音起來跟主管說我們聽勞工局怎麼說啊,你如果有證據大膽去爭取你的加班費吧
作者: a87569650   2018-09-01 23:23:00
真的 直接離職+檢舉吧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8-09-01 23:24:00
主管就是凹人凹的很理所當然啊..以能處理好公事為優先,才不管是不是你該負責的項目,處理好他的工作項目有達標,他對上面才有交代,還沒遇過不凹人的主管QQ
作者: stts (微笑背包客)   2018-09-02 00:15:00
都要離職了~就檢舉吧! 要留紀錄
作者: gani2e (ㄤㄤ 肥宅~)   2018-09-02 00:20:00
不給加班費就是爛阿 快跑是對的
作者: JosephCYC (JosephCYC)   2018-09-02 00:20:00
搬重物鋸木板組鐵架粗活就是開缺的原因孩子人生海海有一些事情要讓你了概錯在一開始104進去的
作者: spzoey   2018-09-02 03:11:00
可以回問題到11點 但要加班費 不給就沒什麼好說的,閃人
作者: DOHJI (blackburn)   2018-09-02 08:57:00
主管會很高興你走人,換個能配合的來
作者: dreamro20607 (Errant)   2018-09-02 09:50:00
對 換個更奴、更能讓無良公司生存的來
作者: sosoeyes (soso)   2018-09-02 17:24:00
檢舉拜託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8-09-02 17:26:00
現在我看也找不到這麼奴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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