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公司(6/11到職)宣告三天後掃地出門。
我跟公司協商是要改成自願離職還是非自願離職,因為
我打算不要在履歷上寫這份工作的經歷,但這樣沒有資遣費可以領。
如果我離開後加入公會投保,下份工作的公司查到的是我
在公會投保的紀錄(之後是下份工作的公司)所以應該不會查到我隱瞞現在的工作經歷?
另外,我是不是不能領失業救濟金呢?
再麻煩有經驗的人回答囉,謝謝。
作者:
tinatita (超級潛水婦╮(╯▽╰)╭)
2018-08-28 22:52:00為何公司查得到你的投保紀錄啊?個資法!公司只能查在自家公司員工投保在自家的紀錄,不會看到其他家公司啊
其實…到職後公司有在對勞健保明細就會知道,因為領失業補助的健保會有補助,會有代碼,現在被資遣是見怪不怪的事,不要過於擔心
作者: NaClman 2018-08-28 23:03:00
下一家公司如果要求投保紀錄,算違反個資法嗎?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8-28 23:20:00誰教你去公會投保的?
被資遣想好說法就好,錄取之前是看不到你的明細的!除非你自己提供
健保公所保,勞保工會保了以後就不能領失業補助、職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