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教關於失業給付的成功就業通知

作者: forgmonkey (悲情城市之悲情程式猿)   2018-08-17 20:29:58
我目前有在請領失業給付
下次的在認定時間是8/23號
但我已經確定得到offer,27號上班了
然後我19~23號出國,跟23號撞期
如果23號不去,勢必會引響我的請領資格
應該也會引響三個月後請領提前就業獎金的資格
照規定我必須要在上班後三天內送出成功就業通知
那請問我可以提前送出嗎?
我的目標是
這樣23號我就不用去做失業再認定了
然後能保有三個月後請領提前就業獎金的資格
另外問一下,成功就業通知一定要親送嗎?還是可以郵寄?
還有那我如果23號不去再認定,24號後才送出成功就業
會引響提前就業獎金的請領資格嗎?
作者: mattonline (matt)   2018-08-18 08:56:00
印象是可以延後,不能提前
作者: youareabitch (超健全空間)   2018-08-17 20:42:00
我之前成功就業是直接打電話過去說就好惹
作者: limitup (漲停)   2018-08-17 21:00:00
我是都沒通知 勞保會記錄吧 他們自己知道就沒匯補助金吧
作者: sho357 (阿東仔)   2018-08-17 21:19:00
你的服務員應該會跟你說吧,你領到第一個月已經有失業補助資格,後續找到工作只要通知就業服務站,他們就會幫你結案。有失業補助資格就可以申請就業獎金。
作者: oolongchar (oolongtea)   2018-08-18 15:38:00
建議是24日照樣去做失業認定,要不要說找到工作了就隨你,畢竟在報到前什麼變數都是有可能的。而且,這樣你這個月有機會可以拿到完整的補助金。上班後,可以播電話回去報告,不打電話之後勞保資料還是會有
作者: rosun (羅桑)   2018-08-20 09:52:00
分享個人經驗,去就服站報到的時間可以延後,無法提前,23號就是一定要23號當天或23號之後才能帶著投遞履歷資料報到我當時最後一次去報到也是25號左右的事,當時我已經知道新公司叫我30號去報到了,所以我還是先去完成報到,也未當場告知承辦人員已經有新工作通知報到,而是等到新工作報到滿14天之後(喪失非自願離職身分),才電話通知就服站已經找到新工作,接下來就是等新工作滿3個月之後,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囉! 祝你新工作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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