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住新店,公司在內湖擔任業務職務
之前負責的客戶區域在板橋、新莊
但近期主管調動,變更我負責的區域
(淡水、八里、三芝、石門、金山、萬里)
小弟我是騎車通勤,並且規定一天要跑五個客戶以上
三芝、石門、萬里、金山都只有一個客戶
等於我還要跑回淡水或八里湊滿5家客戶
對於下班時間非常大的機會超時
對於負責區域的調動,新主管並沒有詢問我的意見
是用告知的方式說我的區域變更
請問公司這樣子的調動有違法嗎?
補充:用google算距離,每天騎車約110~130km
作者: NaClman 2018-07-29 23:19:00
樓上懂什麼是事先約定嗎?
作者: abinitio1126 (CihJing) 2018-07-29 23:45:00
怎麼看起來很像是OA產業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8-07-29 23:55:00開車就算了...騎車會騎到長痣瘡吧
再補充,入職前有跟主管告知交通工具只有機車,且並無購入汽車意願
回樓上,當初進去的時後這些地方不用業務跑(淡水除外),偏遠地區統一請助理小姐負責
作者:
aa06449 (要幸福)
2018-07-30 03:32:00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