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第一次打工,想請問一些問題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7-12 12:27:52
第一時薪制,有作才有錢,例假沒錢,
本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除應放假外,並應由雇主照給例假工資
(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
按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
也就是說,除按勞資雙方約定之時薪、時數給付工資外,
雇主仍應另行比例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日工資。
但是,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者例假日工資,時生爭議,
勞工的好朋友,資動部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
以後遇有例假只須給假,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工資,以減少紛爭。
所以,按時計酬者如經勞資雙方以不低於140元之金額約定時薪,
除另有約定外,允認已給付勞基法第39條所定例假照給之工資,嗣後毋須另外計給。
你作25天
+25 * 8 *140
+25 * 2 *140*1.34
-140
-全勤
-勞健保
==============
+28000
+9380
-140
-全勤
-第6級(26000-27000)勞579健388保(共967)
(妳平時都是24天,大約是26K多)
==============
37380-967-36413-全勤=33K左右
所以如果你公司的全勤如果是3000左右那就沒錯,不然就是他少算妳加班
25 * 10 *140=35000
35000-967-140=33893
你看一下這個數字是不是和你領的一樣
※ 引述《znjm1i (想做愛的屁孩)》之銘言:
: 各位早安
: 如題,因為第一次工作,很多東西都不太清楚,因此想上來請教大大。
: 我是非正職的,可是在過去一個月中,加班(超過半小時)有十多天甚至以上。 每天工作
: 最少10小時,早上5小時,下午5小時,中間有兩個小時的休息時間,而一週工作6天。
: 因為好像法律一直在改,我在網路上查的也都是比較久之前在討論的,所以不太清楚,請
: 問這樣有違法嗎?如果有,請問有檢舉的期限嗎?
: 然後是我的工資,不太清楚我是不是有算錯還是怎麼樣,想請問一下我哪裡有問題。
: 六月我總共工作了25天,然後有請過一個小時的假,扣除曾請過一個小時的假,不是應該
: 是
: 25天X10小時X140元-140元嗎?
: 可是我只拿到33k左右,而且還沒算加班費,請問我有算錯嗎?如果沒有,有什麼可以檢
: 舉之類的管道嗎?
作者: nejoy (雜貨店小開)   2018-07-12 17:06:00
簽名檔有夠哀傷。
作者: znjm1i (想做愛的屁孩)   2018-07-12 22:08:00
謝謝大大,不過應該不太可能有幫我保,因為沒跟我拿過任何資料,而我還蠻確定還有加班至少10小時以上的,所以還是有少的樣子而且我領的還是低於您估算的不少還是謝謝您的回覆,懂了不少東西剛剛看了一下明細,全勤只有1000而已https://i.imgur.com/fzyEp8w.jpg
作者: g3yu (眼鏡控)   2018-07-13 01:42:00
Z大你上一篇推文姓名沒碼掉喔 趕快去修文
作者: abi4444 (隱藏模式)   2018-07-13 06:35:00
把變形工時考慮進去,用變形工時算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