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某連鎖湯品小吃店

作者: JUSTINXDXD (夜 小雨)   2018-06-14 18:22:43
手機排版,如有錯誤敬請見諒QQ
小弟我在上個月月中時去了一家連鎖的小吃店工作
對於薪資的部分一直覺得好像怪怪的
當初還好試用期沒過
現在找到比這間更喜歡的公司
當初我是用電話面試的
因為本來是常客
所以其實大家都跟我蠻熟的
電話中的店長也知道我是誰
我們大概講了一下
薪資的部份、工作內容、工作時長
那我就在下面讓大家了解
我把時間分成四個階段來說
再說其他福利制度
第一階段-試用期
在正式上班之前
會有7天的試用期做培訓
試用期每天工作8小時
如果有通過試用期7天才會給予薪資
這7天的薪資會在下個月領薪水時一併給付
那如果沒通過這幾天就是白工
試用期薪水的計算方法我有一點忘了
忘記是31000/26=1192
還是27000/26=1038
但是如果依照法令是140*8=1120
這才是正常的薪資
第二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一個月
電話中表示
上班日工作9小時
每個月休4天
不能休星期五、六、日
其中一天可以自已排
另外3天管理階層決定
不能2天連休
如果要連休2天要向管理階層詢問
連休3天需要向總店申請
那第一個月的工資是27000
第三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二個月
全部與第一個月相同
工資調整為29000
第四階段-試用期過後第三個月
全部與前兩個月相同
工資調整為31000
再來說說福利的部分
1.老闆會幫忙加保勞健保
並給予1000元的補貼
2.全勤獎金2000
3.員工餐上班日供給1餐
依店內售價計算不可超過200元
只能在店內吃完
不可外帶
4.員工消費打7折
介紹到這邊
身邊沒有對於這一塊有非常了解的朋友
但是一直覺得很怪
某部分來說好像很正常
但是又覺得說不上來的怪
所以上來專版詢問
想請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8-06-14 18:25:00
沒有試用期未通過就不給薪水這種事情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8-06-14 18:52:00
月休四天和七天試用期不給薪都很怪啊,只做一天也要薪水感覺凹員工凹很大- -
作者: s3f4e9g6aa7 (香腸男孩)   2018-06-14 18:58:00
試用期沒過不給錢很明顯違法吧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6-14 19:25:00
現在月薪和時薪很早脫勾了,140*9*27=34020了政府有套話術,讓你覺得時薪和月薪脫勾是合理月薪時薪,兩個都算出來擇其高領,才是保護勞工
作者: saymom (大哥哥)   2018-06-14 19:45:00
請問是龍X居嗎?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19:56:00
這一看就知道是台 店吧連鎖湯品店不多啊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6-14 19:59:00
勞健保不是福利、幫忙!是本來就該給的...你知道前兩個月時薪低於140嗎?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20:01:00
月薪和時薪從來沒掛勾啊...樓上這種說法,又再次證明了台灣的勞動教育有問題不是樓上的問題,是台灣很多人對勞動部的政策無法解讀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6-14 20:51:00
該保護勞工給時薪月薪兩擇一選其高,很簡單立法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4 21:15:00
這輩子都不可能
作者: sc1 (sc1)   2018-06-15 08:49:00
老闆給基層人士薪水千萬不能給多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15 12:25:00
兩擇一選其高,還要有低的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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