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獎金分兩年領與所得稅

作者: alongbow (長弓)   2018-05-19 10:36:40
板上各位大家好
剛剛去報稅調資料的時候
發現國稅局的資料比我實際所得還要高
差額應該是去年 部分年終獎金 移到今年年中發放的數字
但由於我已經離職所以這筆錢大概也不會發
想請問一下這樣所需多繳的稅額有辦法扣除嗎?
或是有人曾經申訴成功把這麼錢要回來呢?
謝謝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8-05-19 10:51:00
當然可以,如果你實際沒有拿到這筆錢 就可以申請退稅讓國稅局去查公司的稅,很精采
作者: YUNCC (毛毛蟲)   2018-05-19 11:04:00
如果是這樣的模式,會不會是前年的一部分在去年發放的關係? 如果確定是多報再進一步洽詢公司。
作者: alongbow (長弓)   2018-05-19 11:47:00
去年領的不足以分兩次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作者: Cactusman (仙人掌人)   2018-05-19 22:40:00
當然可以
作者: gameboyplus (God_hands)   2018-05-19 23:36:00
你前公司很敢,沒到你帳戶的錢還敢報在你薪資所得。
作者: rabbit555 (企鵝小姐)   2018-05-20 19:31:00
趕快拿扣憑跟公司要這筆獎金……
作者: sa12e3   2018-05-20 21:55:00
樓上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