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不是新鮮人,但還是對此覺得有討論的空間
求職者 (尤其轉職者) 都怕說面試上了新工作,提了辭呈後卻遇到新公司反悔等情況
所以大家也才會說拿到 offer 才是真的、拿到 offer 前要繼續找工作
但,拿到 offer 後,就保證新公司一定不會跳票嗎? (是否有法律效益呢?)
另外也聽朋友說遇到一個情況
新工作是透過獵人頭公司找到的,因為彼此都希望趕快報到
所以獵人頭的 HR 就先以 email 方式請錄取公司的老闆表示確認已經錄取我
說以此先給我一個放心提離職的依據,同時也給他們時間準備正式的 offer letter
通常這種方式,大家會當作收到 offer 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