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剛丟了離職單,爽放特休中,從員工的角度分享一下我的做法啦
順便科普這個觀念給各位剛出社會的碰友們
「預告期滿就可以準時走人,一切公司內規大不過法律規定」
///離職手續///
1.請一定要先確定拿到offer (板上文章殷鑑不遠)
新的公司在我面試後過一個周末就打電話過來給口頭通知並進行核薪流程,但
基於種種原因跑了兩個多禮拜才完成...請大家務必要記住,offer letter還沒
拿到以前,請繼續做你該做的事情,履歷繼續投、工作不能辭。
2.確認去處之後,寄信給主管和上級主管,CC給人資宣告離職日期 (須符合法定預告期)
信中註明 "最後上班日" 與 "交接計畫",最好直接畫一個月曆出來標明自己哪幾天
預定要請假,並請主管安排人員來進行交接
這是我在信中附上的個人時程表供大家參考
https://imgur.com/EdVvDOw
(做到這邊就已經滿足法律規定的所有離職要求了)
再強調一次,安排交接人員不是離職員工的責任,如果公司不排人來交接也不關你的事
3.開始待退生活,準時上班準時下班,並且和交接人員盡力工作項目和負責的事項
也可以列一個交接清單 一一點交所有業務項目
此時順便可以去跑公司內規定的各種離職流程
4.待退生活中,該放的假就放,時間到就走人,再強調一次
交接不完並不構成任何拖延你離職時間的理由
公司規定要跑什麼流程? 要提前幾天? 那都是公司自己內部的規定
和法律牴觸都是無效的(當然你願意被凹我也不會多說什麼啦)
以上大概就是員工離職的一些小小流程
至於交接問題嘛,我倒是覺得正常一個員工所負責的業務
並不會真的重要到嚴重影響部門運作,如果會的話,那該檢討的是:
1.公司為何留不下這麼重要的員工?
2.交接人員的指派是否有問題 為何交接不完?
3.為何這麼重要的項目,全部門/公司 只有他會處理? 工作分配是否出了問題?
以上,希望對各位的轉職生涯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