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工有權擇日補休 雇主不同意就付加班費

作者: lrfnc (自由)   2018-04-03 19:06:35
※ 引述《gn00353776 (gn00353776)》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最近連假就遇到了這個問題,
: 公司要求4/4出勤加班,
: 表明了只給加班費,不給換休
: 若照勞基法所規定的,
: 就算你選擇換休,公司不願讓你休息,
: 只要滿一年,他還是算成加班費給你,
: 公司完全不違法,對嗎?
: 引述《combo999 (
作者: gn00353776 (gn00353776)   2018-04-03 19:46:00
不對,國定假日加班只有1:1,就是多一天的工資,比休息日加班的錢少很多,例假日才是要給加班費還要再給補休加班換補休就沒有加班費領了,就是給你假而已, 只有例假日上班才要給加班費跟補休都要給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8-04-03 23:25:00
以一般的公司而言,4/4及4/5是國定假日,4/6是上週調移過來的休息日,而4/7是原訂休息日,4/8為例假,因此國定假日如果有出勤只需要另給一日工資就可以了
作者: illuna (腦海中的K吸溝拇)   2018-04-04 13:15:00
國定假日與例假日定義不同,可以上網查查
作者: lrfnc (自由)   2018-04-06 18:01:00
了解,感謝各位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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