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薪水怎麼給?

作者: IGood (IGood)   2018-03-26 09:17:09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一位餐館老闆
PT人員時薪為157/h
店面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六
因4/4~4/8為清明連假所以店面營業時間也採取彈性放假(原本當中的禮拜五、禮拜六是
本店的上班日)於4/1、4/15星期日補上班營業。
在此想請問大家,如果PT在4/1和4/15這兩天上班,那薪水要怎麼給付?
PT人員認為應該以加班費形式計算(上班時數為3.5小時)
[157+(1.33*157)]*3.5=1280
請問大家是否正確?謝謝大家幫忙
作者: Hiterler (希望)   2018-03-26 09:32:00
157*2*3.5=1100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3-26 10:57:00
放心應該只會有157*3.5,抱歉你是老闆,那就看你自己了
作者: edcs ( )   2018-03-26 12:14:00
不錯啊,至少這位老闆願意上來問正確的作法
作者: Meelo (Meeeelo)   2018-03-26 12:22:00
給推
作者: SMDB (廢物)   2018-03-26 13:40:00
時薪兩倍就可以了吧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3-26 13:50:00
給到157的兩倍,我看員工會淚流滿面感恩
作者: book2381   2018-03-26 14:08:00
時薪300,大家都好算
作者: twilighthook (嚕嘟)   2018-03-26 17:32:00
給double差不多
作者: mandy2017 (mandy)   2018-03-26 17:49:00
勞基法是不是改成157*3.5而已?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3-26 19:39:00
只會是157*3.5,因為PT是算時薪的,所以沒有分六日最多國定假日上班給二倍時薪但是4/1和4/15不是國定假日,所以只會給一般時薪因為上班時數只有3.5小時,所以也不算是加班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8-03-26 19:56:00
1.貴店的休假是排休或固定休 2.例假*2+補休一天(不論例假出勤幾小時皆一日薪一日假計) 3.國定假日與休息日 前2小時2*(1+1*1/3);後起算n*(1+1*2/3) 總時數不可超過12小時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3-26 19:57:00
你估狗一下「彈性補班 加班費」就知道你可能會覺得這樣勞工不是虧很大嗎沒錯,這就是我們把勞工當掌心肉的政府所制定的勞基法也是為什麼勞委會會被叫資委會的原因
作者: Hiterler (希望)   2018-03-26 20:46:00
國定假日上班已經很靠背了還一堆人推文說照常 會不會太沒品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8-03-26 21:41:00
樓上 你有看文嗎? 他那兩天又不是國定假日 pt的話給一倍算是正常 兩倍算佛心來的 如果不想太摳 那就一倍時薪 +1~200的津貼 然後上班請個飲料 我們公司調整上班日都是直接幫請特休 要去上班還要自己銷假 不過彈性放假就直接放了
作者: babyqann (安)   2018-03-26 22:06:00
時新×時數而已,上連續假期才需加倍給薪
作者: Hiterler (希望)   2018-03-26 23:36:00
mainsa 週日是週末而且本來就不開店,理當屬於為當然放假日,因為想增加收入所以加開上班時間就算是加班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3-27 02:51:00
pt這樣算正常吧?有兩倍你是要正職去死喔...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8-03-27 12:22:00
週末不是休假日 是你的休假日排在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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