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到底該怎麼離職

作者: miayyw (mia)   2018-01-13 00:27:15
我目前是在公家機關外包的公司工作
所以工作地點是公家機關但實屬私人公司的員工
工作目前還沒滿三個月
但因為工作量突然暴增加上對薪資很不滿所以想離職
目前是已經面試到別家公司也得到offer了
新公司的報到日期是1/22
我有查過資料,說未滿三個月離職是不用預先告知的
但我跟原公司有簽勞動契約,說須前一個月告知
因為公司和公家機關那邊的合約人數是固定的,如果我不去上班等於算是公司違約,會要
我負擔違約金
想請問各位,如果我依照勞基法>公司規定這樣的法則離職後就不去上班我會有負擔違約
金的問題嗎?
如果公司硬要我付我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訴嗎?
另外就是,因為老闆本身平常根本不會出現在公家機關那裡,我們溝通都是透過老闆秘書
的line
如果要離職的話,我是該跟老闆講還是老闆秘書呢?(我們沒有人資)
而且我跟老闆的聯絡方式也只有LINE而已,這樣的離職算數嗎?
感謝各位回答
作者: MLBgu (大聯盟菇)   2018-01-13 09:51:00
直接說要離職就好了 公司規定不可能大於法律 不然就違法了
作者: marslgj (Bonnie Doon)   2018-01-13 02:15:00
有待業板
作者: phoenixhsnu (Lotus)   2018-01-13 11:15:00
以勞基法為準。或自1/22開始請假到滿一個月離職。這樣公司對機關也不算違約:)
作者: miayyw (mia)   2018-01-13 12:14:00
樓上大大 其實這裡最荒謬的是,機關for公司的約是一天一定要有x個人上班,只要x-1就算違約,所以縱使請事病假一樣算違約,我也有因病假被扣薪過orz
作者: lib66940 (小工頭)   2018-01-13 12:40:00
所以公司應該要有代班,以備這種情況發生。
作者: wakaura (浦)   2018-01-13 12:57:00
你的問題應該直接問老闆
作者: Ammenze (藍天白雲)   2018-01-13 19:42:00
機關對的是公司,不是員工,少人違約應該扣公司錢而不是你的薪水,如果扣你薪水可以問問勞保局有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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