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加班與特休的勞工保障法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1-10 11:54:56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3631424273816&id=1050070390
加班以請領加班費為原則,補休為例外,選擇權在勞方,不得事先約定放棄選擇,每次加
班單獨處理。
1.老闆的確有休假准駁權利,但不得踰越「一般人情義理」(我知道這很模糊,但實情就
是如此,也必須如此),比方說產假你不准看看,法規沒無聊到連這個都寫出來是因為寫
這個很沒營養。
2.老闆不准特休是有代價要付的,所以請以書面申請特休,如果老闆不准,下場就是要折
算現金(不過現在比較直接,舊法如果「勞工自己沒請特休就視同放棄」,現在一律可以
換錢)。
3.如果你真的很想要休假但老闆硬不給,請先協調,基本上一定有什麼特別因素才會那麼
強硬,這一點要先講清楚,上法院不見得就是勞工贏,因為要看那一邊的理由比較充分,
比方說自己負責的活動結果負責人活動當天要請假去玩,這哪個老闆都不會準,但如果老
闆用人手不足不准,如果一直都人手不足,那老闆穩輸的,除非正好有人退休、一個車禍
住院,新人又還沒報到,然後你還選這個時候休假……
4.所以,是的,真的不行只能走法院,但還是請先協調。
作者: jimzx0147 (煞氣a小熊)   2018-01-10 12:09:00
5.不要跟我講,跟你們老闆講,不要害我公雞變飼主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18-01-10 12:31:00
1 只是把認定丟給高院到時高院給個你不喜歡的認定,你不就氣到跳腳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8-01-10 12:57:00
協調?跟老闆能協調根本是緣木求魚
作者: dss (dss)   2018-01-10 15:30:00
台南+勞工局員工 廠廠期待什麼呢
作者: v2tsbasa (v2tsbasa)   2018-01-11 13:45:00
家人出事要急著去照顧,老闆不準假你還叫他慢慢打官司法律就是這樣沒辦法,工作比家人重要難怪家庭價值崩潰產假不寫明很有營養喔?法律要的是周全還是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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