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三個月離職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17:29
結果報告:
已經填妥離職單,明天開始就不用去了
萬歲~~~~~雖然制服還是要自己買>< 看在三套有兩套蠻可愛的就含淚接受吧
有把離職單交接單之類的都列印出來簽名拍照,就等星期一人資(那個主任)的消息看是否有缺甚麼了
謝謝回覆我的大家^^
薪水板大家好
這是我第一份正職工作,工作到12月初才滿兩個月。
因為一些問題想要離職,有爬文查資料了,但還是有些疑問。
1.爬很多文都建議除了口頭,還要發MAIL給主管才有證明。
可是我今天詢問店長有沒有主任的信箱(再上面是主任,要跟主任提離職),他只是開玩笑的說沒這種東西,妳是要寫情書嗎?帶過。
請問我可以除了口頭告知以外,再使用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當證明嗎?
2.我今天詢問店長才知道制服要員工自行購買…可是我一點也不想買制服,而且也穿沒多久,(報到一個多禮拜後才有制服穿)
請問我一定得自行負擔制服的費用嗎?
3.我今天提離職明天就不想再來上班了,可是店長卻說至少要等到12月中,並且明天如果我不來上班,就剩下另外一位同事當班(這間店門市只有店長、我、她三個人),而規定是晚上一定要兩個人當班。
可是人力不是應該公司自己考慮調派的嗎?而且這間也不是小小的公司,是可以從其他分店調人支援的,如果我明天就直接不去,會被當作曠職嗎?
中午跟店長提的時候,他只告訴我晚上下班回報時再幫我告訴主任,所以現在也只能等到下班才能談。
手機排版,如果很亂請見諒。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5 18:21:00
LINE或簡訊都可以當證明啊 然後你的字被吃掉很多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22:00
啊啊可能我剛剛用手機編輯…我再試試看QQ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5 18:23:00
勞基法未滿3個月是可以提完直接走啦XD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18:27:00
我補字完了希望沒有問題嗯啊我是希望可以直接走人…
作者: yijhen (大雨)   2017-11-25 19:42:00
就真的可以直接走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5 20:39:00
你可以考慮寄存證信函
作者: kuangit29 (jerrywong)   2017-11-25 20:39:00
未滿三個月直接走就好了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1:06:00
發完line提離職就可以直接走人了你領制服的時候有簽收嗎?上面通常都會寫制服價格/離職需繳回/遺失需補差價之類的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21:22:00
沒有簽收,上面什麼都沒寫,只有尺寸而已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1:31:00
那就直接歸還不用付錢吧,我想到的只有如果你沒有歸還公司可以告你侵佔財物,所以制服歸還就沒事了不過要小心公司以制服名目扣薪,薪水是不可以扣的,再加上公司也沒有明定制服怎樣怎樣的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5 21:35:00
現在店長在跟我堅持一定要提早三個禮拜提離職不然直接曠職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7-11-25 22:15:00
勞基法規定未滿三個月提出離職的當下勞動契約就結束了,既然結束何來曠職?自己人手不夠班排不出來是公司自己的事情,哪有一家公司的排班規定比勞基法還要大的道理你自己對勞動法規不熟警覺度也不夠,才會被人家吃的死死的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6 01:09:00
你就離職 他記你曠職對你來說有任何意義嗎XD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6 01:13:00
會扣我錢咩>_<
作者: loveassets   2017-11-26 01:55:00
請問如果是有簽約,是不是公司不準你馬上走,就必須待到有其他人,還是勞基法為主
作者: Erich (Erich)   2017-11-26 02:23:00
合約如果牴觸勞基法,當然以勞基法為主。
作者: s1011965 (s1011965)   2017-11-26 11:54:00
我其實也不想買…不過實在不想花時間吵了我還想早點回家洗澡睡覺>< 反正就是個乍看之下不小有制度,實際上不好說的震Xxx行QQ
作者: LeeALing (碳粉匣)   2017-11-26 13:23:00
蛤 扣什麼薪水 你就算當天提當天走不是嗎?然後他扣你"離職"後的薪水 對你來說到底有什麼差啊XD我覺得你先去把勞基法看一遍捏啊 沒看到前面你說已經寫好離職單了XDDD
作者: noirskakashi (楊安安)   2017-11-27 11:37:00
好奇有多可愛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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