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中換新領域工作,(之前沒接觸這行想重新學習),到某間報關行做op,做了
一個月多,因老闆嫌說打字慢,以新人不專業叫我做到這月25號,請問這樣可以申請非自
願離職單嗎?如果他們不給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嗎?
還發現上個月中報到,公司11月中發上個月的薪資沒有幫我加保,說上個月才來幾天就不
從妳薪資扣,
(他們是用月薪除以天數去算的),這樣算違法吧?
公司人事說11月才會幫我保,勞健保級距公司低薪高報,我24k他們要報27k,這樣有違法
嗎?公司人事洗腦說因為有2代健保的問題才高報,它們要多繳錢,palapala說一堆這樣
對妳有保障,想說不是很了解這塊,
是否被他們唬住了呢?
勞健保低薪高報對公司有什麼好處?
這樣我明年所得會多繳嗎?
之前都做派遣的,希望找正職的做但有些事與願違,對於這方面不是很懂,能希望拿到失
業補助金度過年底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