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提早就業獎勵?!

作者: color345 (挖系樂卡)   2017-10-27 00:37:19
小弟今年五月非自願離職
有申請就業給付
但申請第一期有領取給付後
因找到工作就去上班了
後續請領提早就業獎勵
我看請領的規定是:
"尚未請領金額的50%,一次性給付"
所以,如果第一期領約18k
18Kx5個月(尚未領取的月份)/2=45K
請問這樣計算對嗎?!
還是提早就業獎勵金辦法有新修正?!
因今天領到提早就業獎勵通知書~總額是18K
(我只領一期,照這樣計算,是領四期後的情況)
明天會電話諮詢勞保局確認-
如果有新修法,這樣比預期差滿多的(囧)
再請不吝給予解惑,感謝
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10-27 00:57:00
你的算法沒錯 如果你公司有你一進去就保勞保的話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7-10-27 01:20:00
要滿3個月才能領吧
作者: Kirisima (らりるれろ)   2017-10-27 07:28:00
要滿整整3個月,最好送件前再打電話去確認一下
作者: shinjiw (爆走的鍋貼)   2017-10-27 09:02:00
先前我有打電話去勞保局問過,是從「公司加保開始」起算三個月後申請,金額跟你的算法是一樣的
作者: chiots (chiots)   2017-10-27 12:25:00
金額沒錯~我剛領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27 13:29:00
金額沒錯,但要注意請領期間是從你第一期失業補助期滿才開始計算
作者: wowoweiwei (厝叫ㄚ)   2017-10-27 22:58:00
借標題問 如果到a公司1個月後自願離職 換到b公司工作還能領提早就業嗎?
作者: lin7425 (alice)   2017-10-28 21:47:00
回樓上,換不同公司是可以的,只要勞保累積有三個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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