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勞資調解會議 成功心得分享(積欠加班費)

作者: Wayne5 (Wayne)   2017-09-06 08:52:03
關於本文提到的加班費議題,我想趁機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首先,我也是勞工,只是我習慣事情用兩邊的角度都想想 知己知彼
讓我問大家幾個我疑惑的問題
1. 自願加班的問題
本文提到法律上沒有所謂的 “自願加班”
最近聽到個案例,一個資深員工,因沒結婚沒兒女,也就是時間很多。所以常常平日假日
都加很久的班。
Ex: 星期六可能確實有個需要花半小時的工作要做(但他也可以選擇星期一再做),而此
員工在公司待了八小時。打卡申報了八小時的加班。
請問大家認為此員工的行為合理嗎?
若不合理,法律有保障資方的條款嗎?
2. 假日加班一小時算四小時
勞基法是這樣規定的。
但我目前聽到的都是資方會要求勞方一定要至少加班滿四小時,才會給予四小時加班費。
(資方一般沒這麼大方的啦!)
而以上資方要求是不符合勞基法的。
若有員工每周六都來公司加班一小時,而申報四小時的加班。在法律上看來員工之主張是
合法的。
請問大家認為此員工的行為合理嗎?
若不合理,法律有保障資方的條款嗎?
作者: sc1 (sc1)   2017-09-06 08:53:00
你自己跟員工協商吧加班規則吧 不要請法院來幫你管
作者: edcs ( )   2017-09-06 10:10:00
資方要啥保障?你就不要讓勞工來加班就好了資方就公司組織跟制度上就很多地方可以玩死勞方了,不想多付加班費你就不要凹人家來加班啊
作者: sc1 (sc1)   2017-09-06 10:35:00
保護資方的很多啊 魯蛇勞工保護過度就不進步了
作者: a10642525 (WM)   2017-09-06 12:42:00
一樣兩面來看,資方要求禮拜六加班1小時但是勞方卻因此安排不了整天的行程,這樣合理嗎?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9-06 12:43:00
說自己勞方,結果只問資方如何保障,虎爛喔
作者: a10642525 (WM)   2017-09-06 12:46:00
這是協商就能解決的問題,不需要法律保護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7-09-06 13:12:00
資方沒有要求就不給予勞工加班的機會就好了
作者: xurum (看看就好)   2017-09-06 14:53:00
只要工作規則訂定加班規則,例如除非公司要求,員工不得自主加班。這是勞資可以自己協商的。
作者: DevilCool (滅頂男孩)   2017-09-06 15:04:00
國外員工隨意加班會被約談,詢問是否沒有能力在時間內做完分內工作不想讓勞工隨意加班,時間一到直接切電源拉鐵門的也有資方就他媽出張嘴講自己他媽多委屈,噁心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7-09-06 16:06:00
不想出,叫員工別上班好好休假不就好了假日讓員工上班又想凹成自願或者其他543的,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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