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如標題所示,我目前領有身障證明,為第一類慢性精神疾病輕度
我是在今年初申請通過的,是憂鬱症 2014年接近年底復發,國中第一次發病
去年11月被交往十年前男友劈腿,情緒失控強制住院,住了一個多月
今年初跟臨床諮商師討論,覺得自己狀況介於身心患者及正常人之間
獲得家人同意就決定申請身障證明,想說能多一條路,考身心特考或應徵身障職缺
但矛盾的是我的類別是身心疾病,外表看不出來,怕雇主在抗壓性會有顧慮
且我工作經歷也不長,做最久的工作為9個月,對今年將滿30的我 真的很傷
但我必須說每份工作我都是盡力去做,加上自我要求高,做到身體負荷不了才離職
也有前工作主管認同我的能力,介紹工作到一家小公司擔任業務助理,幫忙英文書信
雖然那份工作最後也離職了,不過是我目前正職做最久的,今年初還接到前公司電話
雖然得病過程很辛苦,但經按時服藥及諮商,我反而慶幸有這個疾病
它讓我學會察覺自己情緒變化,遇到負面情緒試著轉念,不再被憂鬱牽著走
現今社會經濟壓力大,感覺憂鬱症越來越常見,連在台北工作的好友也會找我聊憂鬱症
但該不該向雇主提及自己有憂鬱症,卻得到兩極化的答案
有的覺得該誠實面對,畢竟隱藏自己身障身份,雇主發現後是有權利解僱的
有的卻覺得得憂鬱症是自己問題,自己該學會控制憂鬱症帶來的情緒困擾
最好別向雇主提及有憂鬱症,畢竟現今職場對憂鬱症等身心疾病還是會污名化
我現在投網路履歷的作法是 製作兩份有身障及無身障的履歷表及自傳
視應徵公司員工人數決定履歷類別,我知道超過50人的公司及公家機關有身障員工需求
雖然如此,我還是在有提及身障身份的自傳加入一些正面敘述,如下:
「此外,因自我要求高的關係,就業過程得到自律神經失調及憂鬱症,也有身障證明輕度
,雖然如此,我不因此而氣餒,反而以正面態度面對自己的疾病,按時服藥、定期諮商,
如今已能夠與疾病和平共處,也學會覺察自己情緒變化及轉念,訓練自己的抗壓性,更勉
勵自己以認真、負責且不怕吃苦的態度,來彌補自己在職場經驗及歷練的不足;
希望貴公司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有此榮幸來為貴公司服務」
希望讓雇主覺得我是樂觀面對自己的身心疾病,減少雇主對我穩定度及抗壓性的顧慮
想知道各位該不該誠實提及身障身份有憂鬱症的看法及意見,先謝謝推文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