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傳產公司上班不到兩週被炒

作者: mnmnmmm (Qoo)   2017-08-11 15:39:37
我認為公司給你的兩個理由 算是有給原PO大大台階下了
站在公司立場-
如果原PO工作能力or專業能力能讓公司讚許 或許公司會考量
不會因為請假兩天半就fire
如果原PO工作態度or個性符合公司內部文化 或許公司會考量
不會因為請假兩天半就fire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7-08-11 16:14:00
才工作四天就要認清一個人?
作者: clifflid (妳有萬金油嗎(表情痛苦))   2017-08-11 16:17:00
合理,工作不是來認識人的,是來產出的做七天休三天,又沒專業經歷,下場科科
作者: iversonya (iversonya)   2017-08-11 16:21:00
合情合理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7-08-11 16:22:00
沒什麼很難取代的東西...第一週就想請假就要有心理準備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8-11 16:59:00
上面都奴工 不是來認識人公司還說跟同事互動不佳 歪樓幾秒就幾秒就認清人 這也真好笑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7-08-11 17:58:00
幾秒就要認識一個人叫偏見。我當時就是被人誤以為偷懶黑了3個月,後來被觀察了半年才白回來
作者: gigi030507 (火頁火頁)   2017-08-11 20:06:00
那深水魚為啥不游到淺水中 這舉例很爛
作者: bybe (小p)   2017-08-11 20:28:00
講不過人就人身攻擊也沒多高明Y大可以吉ㄌ
作者: pidong (你一直都懂,不是嗎?)   2017-08-11 20:39:00
不太與同事互動就被火了,那就告吧。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一定要有很多互動才能做事,那要花多少時間?內部文化不合也不是合理辭退理由,拿資遣費才是正途。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8-11 21:36:00
Bybe 所以你要用哪條吉我呢?你在威脅我嗎?另外如果說「奴工」讓相關回應人感到不開心道歉並收回此字眼!我以為這邊是可以討論發言的地方,看樣子網路真不安全 沒事少給人建議或看法 好自為之吧
作者: bybe (小p)   2017-08-11 22:19:00
y大你誤會了 我是說原po他說你這擊敗人阿 自己看上文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08-11 22:43:00
Y大可能沒細看誤會了,不過幾秒就可以認清人真的令人呵呵通常不太與同事互動,是不知道要互動到怎樣的地步,該做的有做,沒互相挖洞基本上就很好了,遇到太強調互動的至今經驗都是人治公司,交情勝過績效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17-08-11 23:09:00
我覺得啦 工作態度2天就看得出來了還以為老闆都白癡阿? 何況新人會被拿放大鏡看新人也不會有能力是公司不可或缺的,炒掉根本正常
作者: lovebridget (= =")   2017-08-12 00:23:00
幾秒認識一個人? 你到底知不知道人類是什麼上帝都不能幾秒看清一個人了最簡單例子 你花30年都還沒發現自己沒那麼會看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8-12 05:23:00
當老闆的不用看清一個人,只要看他的表現就可以了一個敢剛上班就請假的人,不管他是真病還是假病,對公司來說都不是好消息。真病表示他身體有問題,假病表示他工作態度有問題,那公司找人來是來工作的,不是做慈善的,搞清楚狀況好嗎
作者: noChance (消失的機會)   2017-08-12 05:29:00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8-12 05:29:00
不過如果因為這樣就開除也的確太超過了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8-12 09:53:00
一進去就是打雜沒教育訓練的公司 是要怎麼看出能力
作者: luckyisme (luckyisme)   2017-08-12 10:21:00
某y讓我笑了,別人叫他吉可以看成別人要吉他...難怪要花好多時間看人不到兩週被火根本沒什麼吧,工作適不適合真的要觀察那麼久嗎?多的是做一天半天就認清公司,午休時間就自動消失的新鮮人啊,上面也覺得他們離職前應該再多觀察一下?反過來說,公司看人也一樣啊
作者: james1827364   2017-08-12 10:48:00
2週而已再找吧,人家還有給薪水,不適合趕快叫原po走其實也滿負責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8-12 11:47:00
拜託,現在要資遣人哪有這麼簡單,也就不懂勞基法的員工會傻傻聽公司一句話就走人。要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人,公司還得先證明自己已經對該員工盡力了才行,不然就等著調解跟被告吧輔導,調職,降薪等等都是公司要先做的,窮盡一切手段該員工還是確實不能勝任工作,才可以資遣。附帶一提,表現不好不等於不能勝任,已經有判例打槍資方了,不是資方一句我主觀上認為他做得不好就能炒了他看到有人覺得資方現在還能擺高姿態就想笑,那不過是勞方不懂或懶得跟資方計較好嗎,科科
作者: winth (子夜)   2017-08-12 15:57:00
樓上說的應該是指已工作多年的員工。公司要資遣必須提出證明,但這種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無法勝任又怎可能做那麼久。不過原PO才不到兩週,真的去申訴不一定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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