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這樣的情況有 特休嗎?

作者: dearjohn202 (放開那個女孩)   2017-07-01 10:53:04
各位版上的前輩們,小的想請教一下,我去年7/18
到職現任公司,今年6/27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做到7/31,請教一下如此狀況是否有特休
呢?總共幾天啊?
感謝大家賜教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7-07-01 10:58:00
超過半年 未滿一年 3天特休超過一年7天 有七天可放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7-01 15:20:00
按勞基法是有 懂吧 ?
作者: good2seeu (ettw)   2017-07-01 21:26:00
請問如果是歷年制的還會有嗎?
作者: love6437 (小娃娃媽咪)   2017-07-01 21:36:00
歷年制是什麼意思?勞基法>公司,管他什麼制,滿半年就是3天,一年7天喲!
作者: fantasyyu   2017-07-02 15:33:00
若你都沒休到,總共有10日,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半年3日,1年7日。你是去年7月18日到職,至106年1月1日滿半年(因為第38條是106年1月1日施行),有3日。又,你到職到106年7月17日滿1年,有7日。共計10日,記得新勞基法第38條,特休未休,終止契約(離職)後,公司要將特休未休折付工資給你喔。修正,應該是106年1月17日滿半年,有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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