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會計離職可能違反公司法?

作者: mina8587 (mina)   2017-06-06 03:03:47
各位大大好,
想請教一下勞工離職除了勞基法之外,
還會有可能面臨什麼樣的法規呢?
事情是這樣的,
在下4月中進入新公司擔任會計行政人員,
交接期間覺得對公司作業模式不適應,
向主管提出是否有修改的可能,
如果沒有那就工作到此為止,
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主管回覆等我上手之後再來調整沒問題,
前任離職後兩週發覺實在是沒有調整的可能,
5月中編了一個理由當天離職了。
昨天是領薪水的日子,
一看數字差距5.6千元,
自己算了一下發現假日完全沒給薪,
傳了訊息詢問主管回覆我我還在試用期,
沒簽定正式員工聘用書,
所以只能依照實際工作日發薪,
我將勞基法未滿三個月離職不需提前預告,
更何況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提過聘用書,
怎可用此理由扣我薪資,
後來雙方爭論了一番,
對方告知會補齊剩下的薪資給我,
我想說事情就此落幕了...
但我將事情告訴我的朋友,
他卻說如果公司對於我的作法不滿,
是可以用公司法來對我提起告訴,
查了一下公司法裡面的確有針對會計的法條,
可是沒有明確提到離職的法規,
以及公司法有未滿一個月(中間有斷發薪日)用臨時薪資發薪,假日可以不給薪,
還有我編的離職理由若非屬實可提告詐欺,
這些問題都讓我感到不安,
所以請教鄉民大大,
是不是真如我朋友所說的一樣,
公司是可以對我提告的呢?
ps.公司內部只有做進銷貨以及現金帳,
其他都是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作帳,
我只是單純想拿回工作的薪資,
其他的事情我都不想發生呀......
作者: yuyuen (肥軟)   2017-06-06 04:42:00
你編了什麼了理由?
作者: s9234140 (麻淑菸酒生)   2017-06-06 07:23:00
反正如果是月薪 假日就是要給就是了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6-06 08:15:00
...公司法 是規範公司成立、運作以及組織解散的法律規定降你看懂了沒
作者: petertg (TG)   2017-06-06 08:40:00
你叫你朋友給你法條不就知道了?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7-06-06 10:36:00
你朋友是去哪裡聽來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作者: qoos0416a (QOO)   2017-06-06 10:37:00
又不是會計主管....我印象法律上對會計主管有要求但是不是公司法不確定
作者: schula (mabi-weaver)   2017-06-06 10:42:00
被唬的一愣一愣的,離職走就走哪要啥理由你如果是月薪,如樓上所說假日也要給薪ㄝ
作者: edcs ( )   2017-06-06 10:45:00
別聽朋友鬼扯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7-06-06 11:19:00
他真的是你朋友嗎 應該是對方派來的離職理由不實提告詐欺 台灣根本沒人因為這成案過吧= =
作者: SimACC (didbib)   2017-06-06 12:11:00
公司法第一條
作者: justloveaki (タケマ)   2017-06-06 13:36:00
你朋友ID是U開頭嗎
作者: whiterM (紙)   2017-06-06 13:53:00
公司法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6-06 14:27:00
你朋友被洗腦了 不怕神對手 只怕豬隊友
作者: flyerknight (蒼龍飛虹)   2017-06-06 15:47:00
離職等勞雇關係是用勞基法
作者: chadlun (天使招喚)   2017-06-06 16:09:00
很多資深員工其實都道聽塗說的啦!!公司法是針對會計主管~
作者: fjulaw (無念無想)   2017-06-06 22:13:00
是指證交法施行細則嗎?公司有適用證交法?不過就算貴公司有適用證交法,跟你離職應該也無關吧詐欺是財產犯罪,離職理由就算外婆又過世了也不會成罪吧。
作者: flyerknight (蒼龍飛虹)   2017-06-06 23:47:00
公司法中的會計(第五章第六節?)指的是公司的會計制度而非人員。真正對會計人員有規範跟琢磨是證交法。
作者: yzfr6 (扮關二哥!)   2017-06-07 07:16:00
職場上交朋友?剛出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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