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畢業後就在這間小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工作約兩年時間,直到最近準備要離職了,同事
的年紀都跟我差不多大,不然就是多個一兩歲,在這裡工作老闆告訴了我很多要改進的地
方,是他修正我應該要有的工作態度,所以即便他不是個對員工多好的老闆,但我還是一
直待在這將近兩年。
二月底時預計五月忙季結束後離職,準備要出國幾個月,由於要安排出國的行程,所以在
三月中左右就提離職,當時的說法是五月忙完要離職,但是看他們要我幫忙到甚麼時候,
可能要收尾或交接等等的,所以說法是到六月,但確切的時間並沒有說好。但是後來出國
的計畫因為一些原因就延到了年底。
直到了五月中旬我一個同事離職,他們要找人,而且新來的人也需要教,所以他們希望我
能幫忙到六月底,我馬上就答應了,我覺得我要走了,最後的時間能幫多少能交接多少我
就幫忙
五月的最後一周找到了一個新人,正是事務所忙碌的時候,一直叫我教她,到了前幾天臨
時通知他們覺得差不多了,為了讓我有更多的時間規劃未來,我工作就到下禮拜三,我傻
眼,提前一周才通知我,雖然我不出國了但是我還是有其他的安排,全部都為了他們安排
在七月後,他們就這樣一句話讓我的計畫改變,而且他們決定一定是很臨時,因為前一天
有一個資料很多的客戶想要我們在6/9錢給報表,他們說這樣我做太趕了說至少要6/12才
能給客戶,但是通知我之後,臨時要我在6/3交出來,擺明就是要在我走之前榨乾我,然
後對我的態度轉變也很大,就開始兇阿一直叫我做事之類的,連我同事都感受到了,我接
的每一通電話也開始問是什麼情形,因為原本太多事情都丟給我,他怕我走了之後不瞭解
那些客戶的狀況,所以他開始掌握我每通電話;原本我接客戶的電話都沒事,通知我之後
就說為什麼電話還是我在接,不是應該要讓接手我的同事接嗎。態度轉變如此大。
我五月忙季七點上班九點多下班(我知道比起其他大事務所可能不算甚麼><),因為事情
太多了我很怕稅報不完。但是他一直覺得我做事情太慢,他似乎是很不滿這點,但是工作
量真的很大,而且今年很多東西是第一次做,我必須要花很多時間。我一直以來的心態就
是我能幫忙就幫,我加這麼久的時間我不是為了加班費,加班費少給我也沒關係,我只是
希望事情能在時間內做完。
我一心一意的想幫忙,當初要我幫忙到六月底的也是他們,我的所有事情為了他們安排在
七月之後,如果我現在要出國我也會為了他們延到七月後,但臨時決定好了,夠了你可以
滾了,一句話就打亂我的計畫,那我的空窗期呢?我是一個離開校學生活沒多久的人而已
,卻讓我在這份工作看到了社會的黑暗面,但這也是多一個成長。
我跟我媽說這件事情我媽很生氣,我媽說不用在時間內做完阿他都那麼不要臉,可是我不
敢,她說我太善良,他怎麼能這樣欺負員工,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他都要用年輕人的
原因,因為這樣他做這些事年輕人都不敢反抗。
我們加班費都不會照實算,我們也都沒有加班明細,我們不打卡是用簽到的方式
,
也只准我們簽12個小時,我媽說他要去勞工局檢舉,拿到薪水之後他也會打去跟我們老闆
講,但是這樣有用嗎?因為其他事務所不是也這樣嗎?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我一直在想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反擊,我要亂交接,也不告訴他們客戶的狀況,但
這
覺沒辦法反擊到什麼,要檢舉的話勞基法能讓我反擊嗎?
哦對順帶一提,之前有位同事工作了兩年後來懷孕的員工,他們為了不想付生小
孩
津貼薪水,逼員工簽自願離職書,他們就是這麼過分,對員工一直耍這種小手段難怪只能
是小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