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進到一家你覺得薪資待遇自己還能接受的範圍,不過事後才發現自己不喜歡這份工作
時會怎麼做呢?
我認為做了不喜歡做的工作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每天起床就是好想請假不想上班=毫無
動力
不過礙於工作還沒找到還是只能繼續做下去,不過我自己處於一個很矛盾的狀態下,就是
既然也是花了時間找工作,那為什麼不試試看繼續這份工作?說不定上手更習慣?
如果是你你會
1.繼續做下去
2.趕緊辭職走人
如果我選1,那麼我得到的薪水能夠讓我繳完一大堆費用還能存一點錢
假如選2,那麼我就可以嘗試其他工作,那薪水可能會比較低
明明很簡單的事情我還是想太多...唉
想參考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