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納悶試用期過後怎麼沒有增加薪水
(當初面試有說試用期三個月過後會加薪水)
剛好今天老闆與主管提約吃中飯,聊聊公司、做得好不好,決定鼓起勇氣在飯局提這個問
題。
問老闆說當初面試的時候有說過會提升薪水,想問說是否有加薪呢?老闆轉頭問主管,並
說了一句會找時間補給我。
這時候主管對我說:「我有幫你加薪呀,1000塊!不過你上個月發燒請病假,扣掉全勤10
00元(我這時候才知道我有全勤)再扣掉你沒來的薪水,就是你這個月的薪水哦。」
聽完心都涼一半,我的工作量不算少,當初因為看好公司的前景與未來性,放棄其他薪水
較高的公司,選擇試用期薪水較低的現在公司
(目前薪水低於該行業的行情)
做了這麼多結果薪水只有加一千塊,覺得自己不被重視,再繼續待下去怕只會繼續失望落
空。
想詢問大家我是否該離職換工作呢?
還是繼續相信老闆答應的福利、目前沒有的成效加薪,說不定有一天會實現?
希望有經驗的大家可以回答,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