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下班賴員工提醒 律師:不算加班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7-03-13 22:21: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nKXjpE ]
作者: alex1987 (基努李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下班賴員工提醒 律師:不算加班
時間: Sun Mar 12 21:08:56 201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下班賴員工提醒 律師:不算加班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3-12 19:54台灣醒報 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
針對國內首度傳出主管以Line傳訊息給員工算「加班」工作,再度引起勞資關係緊張,「
主管交辦事務一定是加班,但若是『提醒』上班日需做哪些事務,則不算加班。」前北市
勞動局長、律師陳業鑫12日受訪時指出。此案例一出,資方代表認為,「政府管太多了,
以後主管恐怕都不敢以社群軟體『溝通』,如此還加劇了勞資的對立。」
首例Line員工算加班費
新的勞基法上路後,勞資關係變得緊張,加上社群網路的發展顯著,就算員工下班了不在
公司,主管依然可以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通知員工代辦事項,甚至要求「在家辦事」。新
北市仲裁委員會11日出現首例案件,認定主管與員工間的對話紀錄、聯繫對話時間等資料
研判,並非簡單訊息轉達,也需要員工花時間討論、聯繫,故應視作工作時間。
陳業鑫12日受訪時表示,無論是新、舊勞基法,只要主管在員工下班時傳訊息要求交辦事
情,就可解釋為員工在休息日加班,「而依照勞基法新規,就算只是『在家辦事』1分鐘
,也以4小時加班費計算。」
提醒訊息非加班
主管傳的所有內容,只要員工看了就是加班嗎?陳業鑫指出,「主管在假日傳訊息給員工
,需要個案判斷實際內容為何,才能判斷是否為加班,」假設週五員工下班後,主管提醒
員工下週一記得要做什麼事情,解讀起來只是員工要在上班日完成工作目標,便不構成加
班。
陳業鑫提醒,但若主管傳訊息的內容為「下週一早上我就要收到報告」、「週六交待一些
工作進度」等,就構成加班的條件。那員工在休假日加班的工時是多少?陳業鑫說,這就
需要員工舉證了,但現在勞基法一分鐘等於四小時的加班制度,「若主管交辦的事情看起
來很簡單,但員工卻說花了5個小時的時間,很明顯就不相當,需要個案去認定。」
資方嘆加劇對立
「政府管太多了,傳訊算加班首例一開,恐造成寒蟬效應,以後主管都不敢以Line溝通事
情。」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認為,就算如此,主管還是會想出
替代方式溝通,仲裁案件的例子只是徒增雙方困擾。他說,通常下班後交辦的事項大多為
緊急性或臨時性的工作,就連主管都難以預料這些緊急的事宜,政府應該從寬認定。
「員工如果都如此計較,站在雇主的立場,根本防不勝防,此案例一出,反而造成勞資對
立,讓原本的小問題被放大。」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認為,員工下班後可以選擇關
機、不與主管聯繫,而主管應該也不會藉此指責,不過願意體恤公司的員工還是大有人在
,要不要對公司犧牲奉獻取決於個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7783
5.備註: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6-03-12 21:09:00
資方律師 可以使用公務機嗎?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6-03-12 21:09:00
下班傳什麼鬼line?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6-03-12 21:10:00
阿不會上班再提醒喔^^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03-12 21:10:00
在職根本不會要賴,都是離職賴回來幫忙用的。
作者: gca00631 (囧)   2016-03-12 21:10:00
標題太簡略了,內文明明說要看實施狀況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6-03-12 21:10:00
以前有LINE這東西嗎? 莫名其妙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03-12 21:11:00
下班時間本來就不該傳什麼他媽的Line吧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6-03-12 21:11:00
緊急性或臨時性就可以不算錢嗎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6-03-12 21:11:00
若接受已讀不回當然不算加班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6-03-12 21:11:00
老闆這麼不計較 就依法給加班費啊 計較個鬼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6-03-12 21:11:00
有任何意見 歡迎寫信給行政院 http://0rz.tw/UJHXZ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03-12 21:11:00
我記得在歐美已經禁止下班後還交辦事項了手機是給方便,不是增加事情的
作者: lotus12350   2016-03-12 21:12:00
不敢用最好 下班傳什麼line
作者: suhaw (阿邪)   2016-03-12 21:13:00
我們不是歐美 我們是台灣 是勤奮的台灣人
作者: jerrys0580 (墮落的阿它)   2016-03-12 21:13:00
"溝通" 咧 XDDD 當別人都87嗎
作者: Jerome18 (鬼島觀察家)   2016-03-12 21:14:00
資方請的律師?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3-12 21:14:00
要看內容
作者: Dia149 (DD)   2016-03-12 21:14:00
下班未啥還要被主管騷擾,這才是工作跟自己時間劃分不清的問題吧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6-03-12 21:15:00
提醒一下記得周末要把報告給主管先看過,純提醒喔揪咪
作者: mayjan   2016-03-12 21:15:00
可憐的國家 管到這麼細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6-03-12 21:15:00
所以緊急臨時事就可以不算加班了嗎
作者: yillusionwei (浪漫幻想)   2016-03-12 21:16:00
內文:要看個案 標題:不算加班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6-03-12 21:18:00
豬立倫真的危恐台灣不亂 一則LINE要算加班四小時?? 低能還是柯P好 柯P不會把加班制度亂搞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3-12 21:19:00
乖乖付加班費很難嗎? 垃圾資方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3-12 21:20:00
標題殺人…
作者: wings1003 (娜諾娜諾)   2016-03-12 21:26:00
"而主管應該也不會藉此指責""願意為公司犧牲奉獻的員工"兩句話道盡一切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6-03-12 21:43:00
標題很會
作者: leafland (小游)   2016-03-12 23:19:00
難以預料的急事?那要人做就是要給錢呀
作者: CM15 (半個鄉民)   2016-03-13 00:44:00
上班時間提醒,很難嗎?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6-03-13 18:28:00
霉體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3-13 22:32:00
下班時間交待個屁工作最計較的就是這些不會賺錢只會壓搾勞工的圾垃老闆還有臉在那裡要勞工"不要計較"
作者: triff (triff)   2017-03-13 22:51:00
給紅色ㄌㄡ
作者: t2d (沒回就是不在)   2017-03-13 23:50:00
提醒,上班時間為什麼不提醒?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7-03-14 01:19:00
爛標題,非字該改成非全部等同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7-03-14 01:31:00
進公司都會有公司規章,裡面有明文記載上下班時間,也就是說公司花錢買你的這段時間,那不在這段時間內的工作或聯繫應該都屬於加班吧?公司又不是花錢買你的24小時。主管交辦事項也是工作之一,應該要算加班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7-03-14 08:14:00
垃圾判決果然是資方狗吱吱 不會上班時規劃不要幹高層啦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7-03-14 09:40:00
不跟公司有任何人事的來往才不叫加班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7-03-14 09:52:00
以前沒line不會有那麽多狗屁倒灶的事
作者: oherman (qq)   2017-03-14 10:08:00
提醒上班提醒就好啦不然也能發鴿傳書來提醒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03-14 11:48:00
勞動爭議是表姊在解釋的,你一個律師算什麼咖
作者: sharline1013 (Sharline)   2017-03-14 12:17:00
不要傳不就好了,寒蟬效應勒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買的zenfone2)   2017-03-14 13:07:00
不願意花加班費交代事情就代表這件事情不重要啦如果產線機台當掉,一天不做損失一千萬上頭馬上教你一天花二十萬從日本抓兩個工程師回來維修機台都有可能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3-14 13:25:00
明明是資方佔便宜太久了
作者: lenta (Bianca)   2017-03-14 15:27:00
緊急事情就不用算錢嗎??對立三小 剝削就說
作者: f58rtht (Stan)   2017-03-14 16:26:00
9.2的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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