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好
借朋友的帳號PO文
我去年六月開始在竹科某研究中心擔任研究助理,主管有許多不合理的要求
這是我是第一份工作,我當經驗學習
試用期六個月,不能報加班換補休,因為主管說「你還在試用期」
平日超時加班叫正常,假日就要顧機台顧實驗到半夜,一忙就是36小時起跳。
我是念機械的女生,大學碩班一路熬過來,所以一直很認命,
盡全力做好主管交代的事,我才敢下班回家休息。
去年出差前兩天,我續簽了一份2月底到期的契約,當下認為只是配合計畫起始日期的關係,
回國後再續簽就好。
12月初,我與我的主管在美國出差,我被他性騷擾,但是缺少人證(有諮詢法服)
他事後威脅我,我要是把這件是說出去,就要我自己遞辭逞不用幹了。
還很不要臉的要我當做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回國後,就可以當一切正常。
回國後開始處處刁難我,但我是約聘助理除非我自願離職。
不然公司沒有非自願離職同意書這種東西的存在。
他開始言語霸凌及威脅、故意增加我的工作內容,壓縮工作時間要我完成,加班6小以上。
我不堪其擾,壓力大到精神崩潰,中間我也找時間去咨詢法扶。
法扶建議我先向公司內部申訴,
今年一月中我決定向公司內部的性平會申訴,他們提供兩個方向處理。
一、內部的有行政方式處理(約一個月,就只是一些行政懲處),
二、召開性騷擾申訴委員會(約二個月,成立調查小組等後續步驟)。
因為是公家單位想把我帶向行政處理就好,想息事寧人,並在處理完後要我簽調解書。
所以我決定召開性平會
而我的合約就快到期了,公司感覺要等我合約到期後,就要直接大事化無
想問各位板大,在我剩下合約到期的時間,我還能做什麼自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