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上職訓,下課時聽同學們閒聊。因為是在職班,所以同學們幾乎都是有工作
的。但不少人常遲到,原因是公司「要求配合加班」。所以今天他們聊的是關於工時的
事情。
一到五配合加班,周末配合加班,連續工作沒放假的,各種情況都有,大家都提出
來聊。特別是同學們多半工作於某個工業區,不過抱歉不好說明縣市地點。他們說那個
工業區,無論哪一家,都非常「硬」(指的是配合加班)。
如果是工廠作業員的,有些還領得到加班費;如果是公司坐辦公桌的,就是責任制
無加班費。但有些即便是作業員的,也有加班沒加班費的。這種情況我早已知道多年,
但就是不知為何可行之有年,無法動搖?我特意問,你們那工業區這樣不就都違法嗎?
同學回:勞基法?你知道最近勞基法修改的相關爭議,都跟我們無關嗎?一位同學
很幹的說:我們公司員工打卡都用兩張卡,一種內帳、外帳的概念。其他部份同學對此
有附和。
以前尚未出社會時,可能會覺得「幹!你們怎麼這麼奴,不會去檢舉。」雖然我出
社會時間也不久,也做過很奴的工作後被離職,因為正好是一種「脫離」,所以我無法
理解他們「不想脫離」的原因是什麼?總覺得人不可能自我作踐,一定是背後有些不得
已的苦衷,才不得不配合、不敢去檢舉,或許他們有要養家而我沒有所以不能理解吧。
大家覺得是什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