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滿一個月 離職找or騎驢找馬

作者: the32119 (the3232321313)   2016-11-06 18:37:33
目前是社會新鮮人
這份工作是台北市空運forwarder很小的一間公司
已做滿一個月了
薪水30000
當初面試是說公司都照勞基法走(放棄了一些本科系好公司QQ 因為當初想試試看跨領域

進來之後才通知一個小時以上才有加班費
薪水單拿到 才發現加班費是1小時100元...
比較特別的是我有遲到紀錄 扣薪卻是128元
算了一下 如果是用30000/31天/8小時=應該也是用120來計算
而且今天不care加班費照勞基法
扣薪跟加班費應該是要用同等來計算才對吧
另外通常上班都是加班到40分鐘左右...
中午根本沒時間吃飯 都邊吃邊做~ 大概半小時
最近主管比較誇張的是要我假日值班 但不能算我錢(算我學習的...)
那當初就找有經驗的就好
但這間公司有經驗的根本不想來
跟同事也處得不好 也用不到外語
目前跟朋友聊聊及父母聊聊
他們是建議我離職再找 這次要多重比較一點 選自己要去的再去
目前也有本科系蠻知名大公司要我去面試了
但因為也開始賺錢了 也不好意思跟家裡拿錢
但上班很累回來運動或吃飯就差不多十點了
目前無學貸 有打算辭掉這份
但不確定要不要
(1)撐下去三個月並騎驢找馬找到更好的就跳
(2)還是直接辭職找一個月 下份做至少一年且選自己喜歡想要的
Ps本身偏好喜歡對人、用到外語(英文精通、西語基本、剛學日文中)的工作
謝謝
作者: circleleaf (roundleaf)   2016-11-06 18:40:00
不喜歡就跳吧.. 國外業務如何?
作者: tel5149 (唉....)   2016-11-06 18:43:00
台北租房嗎 如果不是就離職慢慢找吧
作者: lamaro (lamaro)   2016-11-06 18:54:00
不懂撐三個月的意義是什麼?不如直接辭再多拖兩個月對你跟公司都沒好處啊?
作者: flyinbread (兔子)   2016-11-06 18:58:00
有經濟壓力就一邊找 沒壓力離職找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6-11-06 19:09:00
直接遲職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6-11-06 19:13:00
三個月沒意義吧 也不會讓你的履歷更好看啊現在就離職也讓教你的人不用浪費時間
作者: ruru0000   2016-11-06 20:31:00
沒經濟壓力建議直接離職後在找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11-06 20:49:00
30K也不是什麼多高的薪水,別留戀了
作者: Stave (樂)   2016-11-06 21:01:00
3個月跟一個月 在企業主眼裡都一樣....
作者: aizc (joanna)   2016-11-06 22:02:00
是我我就不囉唆閃人 上班後一堆出逃 跟同事間又不ok 不多想快跑了
作者: qqqhchh (qqqhchh)   2016-11-06 22:20:00
如果不喜歡 別浪費彼此時間 快閃吧
作者: PlayStation9 (くろば かいと)   2016-11-06 23:04:00
你條件很不錯阿 直接辭了吧 對你跟現在公司都好
作者: steven21941 (黃小白)   2016-11-06 23:11:00
不過老實說年底工作會比較難找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6-11-06 23:37:00
加班費算法去看之前新聞勞動部的計算方式,更扯!!
作者: oppaoppa (鄉民男神棍)   2016-11-07 02:03:00
Forwarder 是個可怕的工作
作者: frtwwilo (Henry)   2016-11-07 03:50:00
就乾脆的離開吧,遵照勞基法是基本的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11-07 08:54:00
跟我前公司有點像 但是比你更操更慘
作者: gliu0403 (你好嗎我很好)   2016-11-07 12:20:00
是月薪/30天/8小時哦加班休假都一樣加班前兩小*1.33 後兩小1.66
作者: wa8054 (ruby)   2016-11-07 19:40:00
覺得你語言能力不錯,離開啦去面試比較好
作者: MINI27 (mini)   2016-11-07 23:23:00
Forwarder是個可怕的工作+1,語言能力不錯就快辭找別的~
作者: amitofost123 (山灑阿飛叔)   2016-11-08 09:45:00
廢公司直接掰了.只會讓你浪費更多時間
作者: gliu0403 (你好嗎我很好)   2016-11-08 23:28:00
統一都用三十天算的樣子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6-11-12 10:18:00
先找到再說 現在離開履歷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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