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更新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6-10-28 23:33:32
原版規 3-5
〈5〉蓄意鬧版之推/發文
※ 經板主認定蓄意鬧版且引起紛爭之文章,
初犯處禁言三十天,二犯以上者永久禁言並退文。
新增 無意義連續推/噓文之懲處
修正版規為
〈5〉蓄意鬧版之推/發文
※ 經板主認定蓄意鬧版且引起紛爭之文章,
初犯處禁言三十天,二犯以上者永久禁言並退文。
※ 連續推/噓無意義、內容相似之文
初犯處禁言三十天,二犯以上者永久禁言。
此公告發表後立即生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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